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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宜开展增殖放流(放生)的水生生物物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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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国外外来物种外,不同流域和水系间引种的外来种均属于区域外来物种。为了养殖生产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我国许多生产性状优良的物种被移植或引入其他非原产地区域。例如团头鲂原产于长江中下游的通江湖泊,属栖息于静水中的物种,现已被引入全国多个省市开展养殖,甚至在江河中开展增殖放流。丁鱥和梭鲈原只产于新疆额尔齐斯河流域,现已被移植到新疆以外的多个省市开展养殖,并在自然水体多次被发现。

图31 团头鲂(Megalobrama amblycephala)

图32 丁鱥(Tinca tinca)

图33 梭鲈(Sander lucioperca)

区域外来物种对生态环境影响也是比较突出的。我国南方本地产鱼类,如“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鳙)被引进到西北和西南部高海拔水域,这些物种以及随这些物种的引进而带入的小型杂鱼(虾虎鱼、麦穗鱼等)所引起的灾难并不亚于国外的物种所引起的灾难。鳙在云南杞麓湖和星云湖的养殖,导致当地大头鲤数量急剧减少,现在不得不依靠人工培育。70年代末,为促进经济发展滇池引入银鱼,几年时间银鱼成为滇池中的绝对优势鱼种,而滇池土著鱼类却遭到了灭顶之灾。从额尔齐斯河引入的河鲈曾导致新疆博斯腾湖中的新疆大头鱼的濒临灭绝。

图34 鳙(Aristichthys nobilis)

图35 河鲈(Perca fluviatilis)

此外,由于我国内陆水域的鱼类和两栖爬行类大都存在地理种群(即地理上存在明显的遗传分化),放流物种的亲本应来源于放流水域原产地,即“哪里来哪里放”原则,放流的地理种群不宜混杂。河蟹在我国不同水系已通过长期演化形成长江、辽河、瓯江、闽江等不同种群,有不同的形态表型和特征,这是长期自然选择和进化的结果。但是,近20年来,河蟹增养殖在我国发展很快,由于苗种北运南调和盲目移植,已引起河蟹不同水系间种质混杂和性状衰退。

图36 中华绒螯蟹(Eriocheir sinensis)

基于基因组水平的研究数据揭示中国大鲵至少由5个物种组成,推测可能高达8个物种,这些物种与水系分布紧密相关,大致对应黄河、长江、珠江及钱塘江等水系流域。对于目前的增殖放流,有专家建议加强遗传筛查,要特别注意根据不同物种的原产地分布,在相应的流域进行放流,要避免远缘杂交导致种群衰退,禁止未经遗传核查的无序流放。

图37 大鲵(Andrias davidianus)潜在的遗传单元(引自Yan等,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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