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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版《食品安全法》(一)

刘夏
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法学类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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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生活中,最能挑动人们敏感神经的大概就是食品安全问题了。正因为如此,2015年 10 月 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才会如此牵动人心。比起 2009 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原法 90%以上的条文进行了修改,从原来 104 条增加到 154 条。作为食品安全领域的上位法,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将给我们的消费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呢?让我来为大家逐个解答。

可以减少对农残的担心了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我国人口众多,耕地趋紧,农药在控制病虫害、保障作物产量和质量、满足消费需求上做出了巨大贡献。有研究指出,如果不使用农药,农作物的损失可高达 70%,使用农药可挽回 40%的损失。因此,农药的作用不可低估。

遗憾的是,尽管目前我国的农药在投入生产使用前,都要经过有关部门严格论证,按规定剂量和安全间隔期使用,总体上是安全的,但由于近年来的确有不良农户滥用农药,加上有些媒体对农残夸大、片面性的报道,使得农药成了「过街老鼠」,搞得人人惶恐。

我国自上世纪 80 年代就已经禁用了 33 种高风险农药。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专家指出,10 年前,高毒农药在农药中占比近 30%,现在还不到 1.7%。目前个别高毒农药还无法被替代,如用于粮食仓储等的药品以及处理急发、爆发问题的药品等。但「这类农药如果规范使用还是安全可控的。」尽管此次是《食品安全法》首次明确提出在蔬菜、瓜果等的生产中禁止使用剧毒农药。但这种「禁用」,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已列入农业部门的规章,此次不过是把农业部的部门规章上升到了国家层面,这说明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和管理问题更加重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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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