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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能否做到“零风险”

郭金英
原创
食品领域专业教师的食品安全科普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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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越来越关注。有人认为食品就要做到绝对安全,零安全。下面就谈谈食品安全的问题。

什么是食品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两个方面,一个营养要求,另一个造成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急性危害,指机体一次或24h内多次接触危害物后,短期内最长14天内发生的毒性效应;亚急性指连续接触较长时间一般指3个月,发生的毒性效应;慢性指接触半年甚至更长时间后产生的毒性效应。

食品安全做不到零风险。食品安全是一个相对概念,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食品,能够要求的只是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可以接受的风险水平,也就是食品的相对安全性。食品是从种植、养殖到加工到餐桌,食品生产不是要承诺零风险,而是要将风险降得越低越好,降到可接受范围。

对于食品安全“事件”要进行具体分析,所以说我们要明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会有引发健康问题的“风险”,但并不绝对致病。希腊医生巴拉塞尔萨斯,有一句名言“万物皆有毒,关键在于剂量”。也就是说,任何物质,会不会对我们的健康造成损害,关键要看我们吃多少。就算是那些看起来无害的“好”的物质,如果吃多了也可能引起中毒,维生素A就是一个例子。所以说,食品中存在有害因素并不可怕,因为它们本来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做的是通过各种手段减少这些有害因素在食品中的含量,将它们带来的健康风险降到一个很低的、可以被我们接受的水平。

对于食品安全事件,我们要理性的看待,从科学的角度去探讨,不能凭报道、凭感觉。

在这里食品安全有一个螺旋上升的理论,什么意思呢,随着科技的发展,认识的深入,对食品安全认识上升了一个层次,然后再认识,再上升,促进食品安全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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