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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慈善发展报告》显示: 企业捐赠占全国捐赠总额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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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的“全国慈善理论与政策研讨会”(2023)暨共同富裕大家谈第四期会上,发布了《中国企业慈善发展报告》。该报告在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司、深圳中国慈展会发展中心支持下,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中国慈善系列报告研究组”完成。

报告认为,企业慈善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生力军,深刻影响着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现代化进程。随着乡村振兴和第三次分配制度体系的构建、企业慈善政策的不断完善以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目标的清晰化,我国企业在成立慈善组织、创立品牌项目、拓展参与途径等方面均取得了重大进展。

报告指出,我国企业慈善捐赠总额不断增长,近几年来均突破了1000亿元,历年企业捐赠占全国可以统计的捐赠总额的比例稳定在60%左右。截至2023年6月,全国共有1359家企业基金会,占全国所有基金会的14.5%。

报告肯定,我国企业慈善事业在五个方面获得了较大发展:一是与企业慈善相关的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慈善法》及配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为企业慈善发展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二是企业慈善意识与主动性明显增强。三是企业慈善的资源动员能力得到了提升,企业慈善捐赠规模和捐赠载体大幅增长。四是企业慈善领域的创新不断涌现。五是公益慈善纳入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成为趋势。

报告强调,我国企业慈善总体发展仍然较为滞后。其滞后性集中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登记认定的企业基金会增长缓慢。二是资源动员能力依然有限。三是一些企业基金会内部治理机制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及时引发公信力危机。四是慈善捐赠行为存在异化现象。

报告建议,为企业慈善创造更为有利政策环境。包括一是出台指导意见,明确企业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功能定位;二是降低基金会注册登记门槛,壮大企业慈善资源体量,同时畅通慈善组织的认定和撤销机制;三是完善新型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解决企业捐赠难题;四是强化监管的同时,鼓励企业慈善财产的保值增值;五是完善企业慈善表彰机制,树立企业慈善楷模。

报告呼吁,企业要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公益创新,同时保持与捐赠主体、受赠主体的良性互动,提升企业基金会独立性。要将企业慈善纳入中国特色慈善事业整体中定位,其责任不仅是捐款捐物,还有如何利用自身优势实现技术创新、搭建链接资源的平台等等。要努力促进和发挥第三次分配推动共同富裕的功能,还要探索企业慈善的发展战略,形成中国特色的企业慈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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