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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D进北京地铁:“救命神器”有了,你敢用吗?

有来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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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像一班有去无回的列车。
我们风尘仆仆,匆匆赶路,却永远不知道谁先下车。
前一天和你相谈甚欢的朋友,第二天可能就不在了。
有人慌张见面,有人简单告别。
那个突然离开你的人,你还记得吗?

近日,也有一趟车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它就是北京地铁。
有网友调侃,人的一生好像乘坐北京地铁一号线:
途经国贸,羡慕繁华;途经天安门,幻想权力;途经金融街,梦想发财;经过公主坟,遥想华丽家族;经过玉泉路,依然雄心勃勃。
这时,有个声音飘然入耳:乘客你好,八宝山到了!

本身一句戏谑,却一语成谶。
9月25日上午7时59分,北京地铁13号线霍营站内,一名男乘客在去往东直门站扶梯上突然晕倒,后被乘客抬上站台。期间,两名乘客先后轮流对其进行不间断心肺复苏。
8时30分,999到达现场,将该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猝死。
31分钟,一条生命就这样悄然离开。
图片来源:北京青年报社
据悉,该名男子为山西籍,现年45岁,在京从事销售工作。公交警务工作者、地铁工作人员及热心群众虽热心帮忙施救,但遗憾的是,并未挽回男子生命。
目击者称:“男子突然晕倒,工作人员、警察和很多陌生乘客都跑上前努力救他,4分钟了还没有救过来……”

4分钟,生命救援的黄金时刻

我国每年发生心源性猝死约54.4万例,也就是每1分钟就有1人死于心源性猝死。地铁作为人流密集场所,是猝死高发地。
心源性猝死有“黄金四分钟抢救时间”的说法,在四分钟内正确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和心肺复苏(CPR),能极大地提高院前急救效果有效防止猝死。
如果超过4分钟,6分钟再进行心肺复苏,患者被救活的概率将下降到10%;
超过6分钟,存活率仅为4%;
超过10分钟,存活率为0。
为了避免此类悲剧的继续发生,10月27日,北京地铁启动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简称AED)工作。

2022年底,北京市所有轨道交通车站将实现AED设备全覆盖。地铁一线的站务人员AED培训取证率达到80%以上。而且此设备普通人也能用。
“救命神器”来了,可关键时刻,救命的AED你会用吗?
一起学习急救知识,把握“黄金4分钟”,让身边的猝死悲剧不再发生!

心脏骤停怎么办?AED如何使用?

今天,由北京急救中心院前急救科副主任医师刘扬和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密云医院急诊外科医师高巍(医路向前巍子)为大家进行实战教学。症状识别
1. 评估现场
当患者突然倒地时,立即让患者平躺在平地或硬板上,并确认现场及周边环境安全,避免二次伤害的发生。
2. 判断意识
拍打患者双肩并呼喊(例如,先生先生您怎么了),判断其有无意识。
3. 判断生命特征
看患者胸部有无起伏,触摸颈动脉看有无搏动,上述操作需要在10秒内完成。

120急救
当患者无呼吸,看胸部无起伏,摸颈动脉无搏动,应立即行心肺复苏术,并指定一名现场人员拨打急救电话120,并快速取得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救治方法
1. 接通电源
当取得AED后,将AED放置在患者身边,打开AED的盖子,将电极板插头插入AED主机插孔,并开启电源;需注意准备AED的同时,要持续行心肺复苏术。

2. 安放电极片
解开患者衣物,并保证患者胸部干燥无遮挡,将两块电极片分别贴在患者左侧乳头外侧和右侧胸部上方。 如患者为溺水者,应擦干胸部,再贴电极片;并保证胸部皮肤无遮挡。若患者胸前毛发较多,需使用除颤器中携带的剃刀剃除毛发(紧急情况可忽略此操作);女性患者应脱去内衣,再使用除颤器。

3. 除颤
按照语音提示操作AED,等待AED分析心律,分析心律时避免接触患者,导致分析不准确;分析完毕后,AED将会发出是否进行除颤的建议,提醒并确认所有人均没有接触患者后,按下“放电”键,进行除颤。

4. 心肺复苏
除颤完成后,如果患者还没有恢复呼吸及心跳,应继续对其进行2分钟心肺复苏操作,并再次使用AED除颤。心肺复苏术+AED重复操作,直到医护人员赶到。(具体AED使用方法,请根据AED型号,按提示操作)

特别提示
1. 8岁以上患者选用成人电极片;8岁以下儿童,优先使用小儿电极片,若没有小儿电极片,应选择除颤器上的“小儿模式”;
2. 若患者装有心脏起搏器,电极片应距起搏器至少2.5cm。

如何找到身边的AED?
方法一:各大主流地图——输入关键字AED——即可查看附近的AED。

方法二:微信——搜索AED小程序——进入即可查询附近的AED。

敢用AED,拯救身边人

地铁猝死不是个例,近年来一直在发生。
2019年11月29日,北京地铁2号线一名男性乘客心脏病突发,于和平门站开往前门站区间倒下。经群众、地铁工作人员、急救人员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2016年6月29日,国内著名网络论坛天涯社区副主编金波,在北京地铁6号线呼家楼站开往潞城方向站台上突然晕倒,生命就此定格在了年34岁。

2011年5月19日,18岁男孩在地铁5号线东单站内候车时突然晕倒,不省人事。120急救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将其紧急送往医院,但还是未能挽救他年轻的生命。
这不是案例,而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一个个家庭的希望和依靠。
在生命的流逝面前,叹息是无力的。

作为“急救神器”,AED理应成为一种为人熟知的公共基础设施,大力推广。不过在推广的过程中,除了“会不会用”,还面临“敢不敢用”的问题。有不少网友表示,“虽然操作简单,但是还是不敢,万一救不活,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面对市民和网友的担心,专家指出,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正式实施,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该条也被称作“好人法”,从法律层面保护施救者。

而我们要做到的就是,学习急救知识,敢用AED,不让遗憾在自己身边出现。
拯救别人,也是在拯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