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的要求,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区域。“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区域”一般简称“低排区”,根据《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3年)》显示,截至2022年底,共有31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经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几乎覆盖全国各个城市,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起到积极作用。
图1:低排区范围
二、低排区有什么要求?
各城市根据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因地制宜地规定了“低排区”的范围、要求以及实施时间,一般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低排区”的要求一般分为三大类:一是根据排放阶段进行约束;二是根据《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中的限值进行约束;三是根据排放阶段和限值共同进行约束。例如,北京市规定,不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中Ⅲ类限值标准规定的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叉车、推土机、压路机、平地机七类机械,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天津市规定,一类禁用区内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 20891—2007)排放标准(含编码登记为X阶段)或不符合《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Ⅲ类限值标准的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六类机械,禁止使用不符合《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Ⅲ类限值标准的叉车。二类禁用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Ⅲ类限值标准的叉车。深圳市规定,自2024年4月1日起,低排区内禁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自2024年4月1日起,低排区内所有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应满足《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排气烟度限值Ⅲ类要求。低排区内鼓励使用电动、氢能等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违反低排区规定会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例如,《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在禁止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提醒:各位机械主们可以在施工城市的人民政府官网上搜索“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等关键词,知晓当地“低排区”政策,以免被行政处罚,造成经济和信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