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发布。
意见提到,为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能级、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杭州将全面推进城市更新。
意见自2023年6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5年12月31日,由市建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民生优先。
2.助力发展,共富示范。
3.规划引领,统筹推进。
4.传承历史,活化利用。
5.政府主导,多元参与。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建立推动城市更新行动协调机制,初步形成政策和技术标准框架,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试点项目。
到2025年,形成一系列城市更新成果与实施模式,形成一批标志性城市更新示范项目。
到2035年,围绕城市宜居、韧性、智慧目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形成城市全周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更新范例。
三、更新类型
本实施意见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对本市建成区内城市空间形态和城市功能的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整,包括7+1类更新类型:
1. 居住区综合改善类
主要针对危旧楼房、老旧小区、既有住宅片区等落实安全隐患消除、功能设施完善、居住品质提升。
2.产业区聚能增效类
主要针对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落实产业功能完善、利用效率提升。
3.城市设施提档升级类
主要针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落实短板缺项补齐、服务供给升级。
4.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类
主要针对绿色空间、滨水空间、慢行系统等落实生态价值保护、空间优化提升。
5.文化传承及特色风貌塑造类
主要针对文化遗产、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等开展活态保护、活态利用、活态传承,及针对城市重要节点和区域开展风貌管控与整治提升。
6.复合空间统筹优化类
主要针对城市街区、地铁上盖、城乡结合等片区落实功能布局优化、资源统筹配置、一体化可持续发展。
7.数字化智慧赋能类
构建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统筹各级建设治理数字化应用,持续强化城市治理能力。
8.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
四、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市委全会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方向,提出七大类工作任务:
1.推动居住片区改善,提高宜居生活品质。
主要包含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工作,深化城中村改造工作和全面推进未来社区创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
2. 推动产业片区改造,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引导开发区、园区、特色小镇错位发展,促进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提质增效,开展低效用地盘活整治,加快商业街区提升。
3. 推动基础设施能级提升,守住城市安全韧性底线。
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承载力,稳步增强城市安全韧性能力。主要包含实施“断头路”“支小路”、老旧管网等更新改造,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适度布局基于数智化的新基础设施建设。
4. 推动公共空间优化升级,打造绿色生态魅力天堂。
重点推进钱塘江、运河两岸和西湖、西溪周边“两线、两圈”城市客厅、公共空间打造,塑造城市标志性景观。
主要包含开展城市特色街区整治提升,加快公园绿地建设,实施绿道成网和岸线提升行动。
5. 推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彰显城市特色风貌。
构建世界文化遗产群落,深入实施宋韵文化传世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推动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塑造杭州特色城市风貌。
6. 推动复合空间集约开发,树立区域更新标杆。
推动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整合土地资源要素,一体化打造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共生的复合空间。
7. 推动设施数字化运用,支撑智慧城市建设。
构建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打造数字孪生城市基础底座。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物联感知和数字监管应用,提升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