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环保代码(MEIN) machine environmental identification number,为识别机械由机械生产/进口企业根据标准要求为其生产、进口的每一台机械指定的一组字码,每台机械的机械环保代码应具有唯一性。
一、机械环保代码样式
二、机械环保代码编号规则
机械环保代码共17位,由一组字母数字组成。对于已执行《土方机械 产品识别代码系统》(GB/T 25606—2010/ISO 10261:2002)的机械,机械环保代码可用机械产品识别代码(简称 PIN 码)代替。其他机械的机械环保代码编号规则为:企业标识部分+机械说明部分+检验位+机械指示部分,具体内容如下图。
(1)第1—3 位为企业标识部分,由 3 位字母数字组成,用于表明机械生产/进口企业,由信息公开系统自动生成,取自企业代码的后三位。
(2)第4—8 位为机械说明部分,由 5 位字母数字组成,代表不同机械型号。其中,第 4 位应说明机械类别,详见表 K.1。
第 5 位为燃料类型的种类,详见表 K.2。
第 6—8 位,企业有两种选择:
a)信息公开系统自动生成,取自机械环保信息公开编号的第 16—18 位;
b)企业自定义,该部分应说明机械产品类别、主要参数和基本特征等信息。
(3)第 9 位为检验码,由 1 位字母数字组成,是企业确定了另外 16 个字符后计算得出,可以是 0—9 中的任一数字或字母“X”,检验码计算方法详见 K.5。
(4)第 10—17 位为机械指示部分,由 8 位字母数字组成,用于说明相同型号的一台机械与另一台机械的区别,其中:
a)机械指示部分的第 1 位,即机械环保代码的第 10 位,应指明制造年份,详见表K.3。
b)机械指示部分的第 2 位,即机械环保代码的第 11 位,应指明该机械达到的污染物排放阶段,详见表 K.4。
c)机械指示部分的第 3—8 位,即机械环保代码的第 12—17 位,由企业自定义,应说明机械装配厂(如适用)、生产或进口顺序号以及企业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信息。
三、 机械环保代码的有关要求
(1)字符
机械环保代码中应只能使用下列阿拉伯数字和大写的罗马字母:1234567890、ABCDEFGHJKLMNPQRSTUVWXYZ(字母 I、O 不能使用)
(2)分隔符
标示在机体上或机械结构件上的机械环保代码,其第 1 个数字或字符之前以及最后 1 个数字之后应随即加上一个适合的符号。这个适合的符号应为:
——星号(*);
——大于或小于符号(><),或
——公司的标志。
也可用尖括号或类似于“V”但水平指向前方的符号替代大于或小于符号而放于机械环保代码的任一侧。
标示在机体上或机械结构件上的机械环保代码应由位于一条单独的水平线上的 17 位字符组成,字符之间不能断开或分离。在分隔符前后不应出现额外的标记、字母或字符。
(3)唯一性
企业应确保 30 年不会再发布 17 位字符相同的机械环保代码。对于所有已出厂及入境的机械,机械生产/进口企业有义务保留完整的机械环保代码记录文件。
(4)标示位置
机械环保代码应标示在机架或其他坚固的结构件上,该部件在机械整个生命周期内不需要更换。
机械环保代码应标示在机械易于接近的位置并从机械的外部可以读到。大型机械的首选位置是靠近机械前部的右侧,且不用移动机械任何部分的情况下都应是可见的。
企业可以在一台机械的不同位置标示机械环保代码。
企业应至少在一种随机文件中标示机械环保代码。
企业应至少在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机械环保代码的标识位置。
(5)标示方式
机械环保代码应以凸印、压印或印刻的方式在机架或其他坚固的结构件上面标示。
(6)标示要求
机械环保代码的字码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是字迹清楚、坚固耐久和不易替换的,且在日光下可读。
通常情况下,机械环保代码的字码高度:字高应不小于 6 mm,深度应不小于 0.2 mm。
机械环保代码标示在机械上时,应尽量标示在一行,此时应使用分隔符。特殊情况下,由于技术原因必须标示在两行时,两行之间不应有空行,每行的开始与终止处应选用一个分隔符。
机械环保代码标示在文件上时,应标示在一行,不应有空格,不应使用分隔符。
(7)其他要求
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按照本文的规定制定本企业的机械环保代码编制规则,机械环保代码编制规则应包括对机械环保代码各位字码的编码规则、机械环保代码的标示位置及标示方式等内容的详细规定。
机械生产/进口企业的机械环保代码编制规则应上传至环保信息公开平台。
每个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负责按本文要求的标示位置和标示方式在每台机械上标示机械环保代码,并应在随机文件中对机械环保代码的标示位置、标示方式加以说明。
说明:文中所述的“本文”为《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 1014—2020),所述内容均来源于此标准发布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