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晒被子的「太阳味」,流传最广泛的说法是:
高温烤焦螨虫,蛋白质受热产生的味道。
这种说法劝退了不少迷恋晒被子味道的朋友:一想到自己迷恋的被子味道,居然来源于螨虫尸体......
但我们要给大家吃颗定心丸:
被子的「太阳味」可能和螨虫有关,但关系真没那么大。
01 被子的味道和螨虫有关吗?可能有关,但关系真没那么大。原因有3个:
1. 温度不够
这个说法的主要依据是螨虫在高温下,蛋白质焦化发出的独有味道。
那么平时晒被子的时候,温度一般是多少呢?
我们专程找了一个大晴天,带着被子去了天台,足足晒了2个小时。
测试显示,被子表面温度大概在22℃左右。
这个温度甚至不足以让大部分蛋白质变性,更不要提散发出焦化的味道了。
这次测试的季节是冬季,温度会偏低一些。但即使是炎热的夏季,被子表面的温度也同样不足以让蛋白质焦化。
我们日常能接触到的螨虫主要有2类:尘螨和蠕形螨。
蠕形螨主要生活在人类的毛囊和皮脂腺;
尘螨则主要生活在粉尘、久置的衣服、被子、地毯中。
被子上的螨虫,主要是尘螨。
尘螨长这样
尘螨和人差不多,大约有70-75%是水,其余部分则是蛋白质和少量的其他有机成分。
也就是说,被子在阳光下晒了半天,充其量也只能烤干螨虫身体里的水,让它死亡。
不足以让它的蛋白质受热发出味道。
2. 味道不一样
即使尘螨在受热后会产生味道,那也和「太阳味」不太一样。
如果你对蛋白质被灼烧后的味道没有概念,可以取一根自己的头发,用打火机燎一下。
这就是蛋白质受热后的独特味道,有一点呛鼻的焦臭味,通常用「烧焦羽毛味」来形容。
而被子晒完以后的「太阳味」是带着烘焙气息的温暖香味,显然和蛋白质的烧焦味不太一样。
3. 数量不够
如果把被子上的尘螨全都收集起来,重量最多也就几毫克。
更何况这些尘螨的蛋白质含量本身也不算高。
就算真的有味道,也是微乎其微,很难闻得出来。
综上,晒被子的味道,和螨虫的关系还真不大。
02 被子的味道和什么有关?那到底是什么味道呢?
我们找了一些资料,还真查到了一些相关研究:
他们觉得很有可能与光反应有关。
在研究时,科研人员为了排除螨虫、洗涤剂对气味的影响,用未染色的全新棉毛巾作为研究对象。
用去离子水清洗毛巾后,模拟3个环境晾晒:
户外阳光下
户外阴凉处
室内
结果发现:
在室外晾晒的毛巾,都出现了太阳味;室内晾晒的却没有。
也就是说,这种味道与螨虫的关系不大。而且可能,与紫外线有关。
03 这种味道是什么?为了进一步研究这种味道到底是什么。
科研人员用了一个装置,收集毛巾表面的气味物质进行测定。
结果发现:
日晒后的被子,出现了一些原先没有的物质,还有一些物质的浓度变高了。
这些物质大多为一些醛、酮、羧酸等有机化合物,比如甲基丙烯醛和2-甲基丙醛。
它们的味道大多好闻,在很多场景都有出现,有的甚至是香水原料。
你对它们的味道一定不陌生:
2-甲基丙醛有果香、烘烤香 甲基丙烯醛有花香味 2 / 3-甲基呋喃有巧克力味
更重要的是,这些物质只要很少的量就可以被人闻出来。
组合起来,也就不难理解晒被子的味道为何让人觉得舒缓安心了。
对这些物质的来源,科研人员猜测与纺织品在日晒下发生的光化学反应有关。
他用一张图描述了香味是如何生成的:
紫外线催化毛巾表面物质发生一系列氧化反应,变成各种气味独特的挥发性有机物,组成起来就变成了太阳味。
研究者还推断类似现象会在很多场景下会发生。
比如下雨过后,太阳晒过的树干也会发出类似的太阳味。
如果代入到晒被子的场景,这种太阳味更可能是:
被子表面的人体皮脂、粉尘、染料、残留洗衣液、少量螨虫(贡献度未知,大概率极低)反应后产生的混合味道。
你也可以把它理解成:「人味」在日晒后的味道。
以上这篇文献,是我们找到现有的比较有参考价值的结论之一。
当然,还有很多关于太阳味的研究,真正的太阳味到底是什么,目前还没有最终定论。
但无论它的来源是什么,都和螨虫没啥太大关系。
大家实在无须过于担忧「烧焦螨虫味」,该晒晒,该睡睡。
另外,我们还想提醒大家:
①虽然晒被子无法让螨虫彻底变焦,但多晒晒还是能有效杀死螨虫的。
尤其是对螨虫过敏的小伙伴,还是应该勤快晒被子。
②晒被子的时间不是越长越好,长时间暴晒容易让棉纤维断裂,也容易让被子返潮。
一般夏天晒2个小时,冬天晒3个小时最合适。
③晒被子的时候,螨虫的求生欲会让它自觉挪窝到背阴处。
所以最佳地晒被方法是:先晒反面(接触人体的那面),再晒正面,最后拍一拍。
参考资料:
[1] 崔玉宝. 尘螨的生物学、生态学与流行概况[J]. 国外医学(寄生虫病分册), 2004.
[2]Pugliese S , Jespersen M F , Pernov J B , et al. Chemical analysis and origin of the smell of line-dried laundry[J]. Environmental Chemistry,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