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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APP商业化:广告联盟如何扮演关键角色?

靠谱的阿星
互联网商业模式观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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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靠谱的阿星

互联网行业与其他行业的运营模式区别是为用户提供免费的产品以积累海量的流量,然而,对于很多开发者而言,“用爱发电”毕竟不是长久之计,要保证开发者能够持续不断地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就需要有完善的流量变现机制作为支撑,而广告模式则是互联网的主流商业模式之一。

理论上,一个产品只要有大量的用户使用或者关注,在兼顾用户体验的前提下,APP开发者都可以通过发布广告来实现流量变现,而广告联盟则是互联网行业之中开发者的整合者与流量调配者,有一些开发者具备双重身份,在流量变现侧是流量主,在买量增长侧则是广告主,因此广告联盟对于开发者的商业变现与用户增长方面发挥枢纽作用。

当前我国移动互联网广告市场有影响力的数字广告联盟主要包括:百度广告联盟、穿山甲平台、淘宝联盟、腾讯优量汇等。本文对广告联盟如何帮助开发者商业化与增长的运行逻辑试做解读。

一、广告联盟是如何撮合广告主与开发者的?

广告联盟是由互联网广告的“程序化购买”发展而来的,企业广告主从最开始寻找互联网流量平台投放广告,随着不同领域、不同投放需求的品牌商、企业主的广告投放需求不同,要想精准触达到用户,就必须由数字广告投放平台将连接更多开发者作为流量池,这样广告联盟才能更深度的服务广告主,与此同时,被连接的开发者也就能够专注于自身的产品与服务的同时获得相应的流量收入。

因此,广告联盟一端链接广告主,为其提供更丰富的投放选择,另一端整合广大中长尾网站、APP开发者、自媒体(公众号或短视频内容创作者)流量主,为他们创造收入来源;与此同时,开发者本身与广告联盟之间可以相互选择,广告联盟与广告联盟之间也会相互竞争,这使得广告联盟致力于打造更好的开发者商业化的服务平台。

广告联盟相对于传统的广告媒介公司而言的区别是,其广告需求收集、广告发布渠道以及广告投放过程跟踪均是数据化的。

具体而言,广告联盟的后台包含广告需求方平台(DSP)、媒介方平台(SSP)以及广告信息交换平台(ADX)三个部分;这三个平台分别包括广告主经营者、专业数字广告经销商、数字广告设计者以及负责数字广告分发、对接、返现的运营人员。

对于广告主而言不需要在网上寻找适合投放的APP,直接通过广告联盟(官网或者手机APP平台)注册账户就能够实现一站式广告投放;广告主在广告联盟后台通过多种标签选择确定投放需求,根据自身的预算,选择广告计费方式,比如oCPM(优化千次展现出价)、oCPC(优化点击付费)、CPA(按优化行为出价)等方式;而广告投放效果则可以在后台直接查看,方便进行灵活调整与效果反馈。

而对于广大渴望进行商业化的APP开发者与流量主们同样可以入驻广告联盟申请成为开发者进行变现,在后台可以屏蔽不合适的广告来源,标出自身的账户粉丝及流量画像体系吸引到相匹配的广告主投放,以及对自身的平台上用户点击和曝光费用的广告价值评估,开发者或流量主在广告联盟后台接单和进行相应的广告费用查收。当然,程序化广告在开发者产品之中呈现,离不开广告联盟与开发者在产品接口以及广告数据打通上的技术合作。

以上不难看出,广告联盟的出现提升了网络广告投放的效率,能够为广告主动态跟踪广告投放情况,将广告效果实时呈现以避免出现投放浪费的情况,而对于开发者而言,广告联盟为广大APP产品或者流量主提供的商业化让其没有后顾之忧,更加专注于自身产品服务体验和流量获取。

二、如何适应行业发展完善数字广告形式以提升广告效果?

广告素材本身是否契合产品调性,是否会影响到用户体验,是广大开发者在商业化过程中的最主要顾虑。如果广告素材本身能契合产品的使用场景,不仅能够提升广告作品的转化效果,同时也因其尺度把控得体,也与用户之间的共存,则是开发者所希望看到的。

如今互联网广告形态也不再是以往PC端上相对简单粗暴的Banner、弹窗、文字链接了,而是充分考虑到了当前信息分发技术的变迁,结合用户搜索数据、大数据识别技术、兴趣引擎以及人工智能算法推荐等,努力让广告本身成为“一条信息”,将广告与产品风格、内容进行了深度融合,“广告原生化”背后离不开广告联盟助推。

当前,广告联盟可以向开发者、广告主提供多种广告类型以供选择,比如开屏广告,有竖图或者视频之分;激励视频,类似用户观看广告后可获取正式内容或游戏权限;信息流广告,在资讯平台植入式及短视频主动推送式广告;插屏广告,即在APP之中弹出式半屏、全屏的广告,适合电商平台促销广告或者优惠券等等。

这些程序化广告通过第三方广告联盟分发至不同的APP开发者那里,广大用户朋友可能似曾相似,当前数字广告作品变现形式上有以下趋势,值得广告主与开发者留意:

(1)视频化广告比较受欢迎,短视频信息流广告在引导下载、进入商城购物等方面转化效果力量,甚至开屏、banner等都可以用Gif图形式来传达给用户更多的信息量。

(2)广告的互动化增强,比如有些广告本身可以进行评论互动、还有在一些IAA(In-App Advertisement)游戏投放之中可以让用户滑动屏幕进行试玩体验,增强广告本身的参与感。

(3)广告根据不同垂直行摸索出了模板化的方案,比如汽车广告的落地吸引用户直接填写试驾信息、教育行业广告鼓励家长领取赠送资料等;而本地化商户则直接派发优惠券等形式。

三、广告联盟对助力开发者获取收益,助推移动互联网商业化进程

国内数字广告联盟之间在整合流量上存在博弈,于开发者是利好,而如何才能找到匹配自身需求的广告联盟,只有合适的才是最好的。

当前各大广告联盟之间有着不同的核心优势,比如百度广告联盟大部分活跃站长是PC端以及在百度APP的本地商户,链接的是搜索广告主偏好者;淘宝广告联盟及阿里妈妈基本盘是电商品牌主以及网店店主;字跳系的穿山甲开发者平台和腾讯优量汇都主要面向移动端开发者。

当然,广告联盟之间不仅仅是流量规模的比拼,核心竞争力是能否帮助企业和开发者实现增长与变现、商业化与体验之间的平台,这就需要广告联盟强化自身的平台化服务能力,具体体现在:

(1)对于开发者充分的激励,比如实行阶梯式激励和返现、重大销售节点广告奖励;甚至对效果更好的超额部分予以补贴等,以确保广告主的效果落地。

(2)增强买量与变现的数据打通,构建起全链路广告数据分析工具,让数字广告过程更加精准化,并且能够根据反馈予以投放优化和调整。

(3)加强对于广告体验审核与管理,结合人工智能算法让广告作品场景化方面、广告作品呈现给精准需求人同时更加精美、有互动场景。

(4)针对不同投放级别的广告客户给予不同级别的深度服务,与甲方与投放渠道的打磨、沟通将有助于长期的行业合作开展。

如今,依然有众多流量变现的APP开发者在寻找商业化平台和工具,也有企业为了期望获得线上流量打破增长瓶颈,近期互联网大厂在广告联盟上的部署值得注意,据悉,腾讯优量汇2020开发者大会将于12月22日通过线上直播形式召开,感兴趣朋友不妨扫码关注。

【结语】

数字广告是互联网经济的窗口与商业化引擎。广告模式依然是大多数互联网项目以及开发者、内容创作者提供免费内容的利益保障,对互联网头部平台来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如何充分利用数字广告联盟的技术效率,对接广告主业务增长与开发者的变现需要,使得互联网流量生态繁荣活跃任重道远。帮助更多企业从互联网流量之中获利,能够彰显通过数据共享发展红利的互联网商业本质,广告联盟发展事关互联网生存与发展的大局。

▼作者简介

靠谱的阿星(李星),公众号:靠谱的阿星,知名科技自媒体&媒体专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