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发布大风预警。进入秋冬季节,天干物燥,火灾风险增加。
户外用火时被风带跑的火苗,一只被随意丢弃的烟头,未完全熄灭的遗留火种,都可以引燃户外的杂草树木等可燃物。
据2020年应急管理部统计的此前十年的数据,我国已查明火因的森林草原火灾中97%以上系人为引起。
森林火灾的主因包括自然火和人为火,人为火是森林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其中包括:
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故意纵火。
森林火灾具有范围大、损失惨、时间长、火势猛等特点,它会烧毁成片的森林,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系统,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
我们规避森林火灾主要是从避免人为火原因入手。因此,在花草树木密集的区域,一定要记住森林防火**“十不准”**。
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不准乘车时向窗外扔烟头。
不准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
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法律知识,还请牢牢记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让我们一起守护森林,守护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