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骗保”案,其实是个很让人纠结的问题。
涉案的药物叫做Osimertinib Mesylate(图1的玩意儿),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 (NSCLC),在我国的医保调整时间和相关适应症包括:
①2018年10月:作为既往接受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存在EGFR 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2015年11月适应症美国获批)
②2021年3月:外显子19缺失(Exon 19 Del)或外显子21 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2018年4月19日适应症美国获批)
③2023年12月13日:适用于IB-IIIA期存在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 L858R置换突变的NSCLC患者的治疗,患者须既往接受过手术切除治疗,并由医生决定接受或不接受辅助化疗(2020年12月18日适应症美国获批)
此外,美国FDA还在2024年2月16日批准奥希替尼联合铂类化疗用于具有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适用于晚期或转移性患者的一线治疗。
也就是说,适应症是随着时间推移放宽,在相关适应症未获批的情况下用药只能自费(每个月4966.2元),如果花不起这个钱那么就只能采取其他方案。
而国内的“骗保案”就是在国内医保没有覆盖相关患者的情况下“抢跑”了,而且疑似由药企员工促动了药物给非医保报销范围的患者使用。
要注意,医保的钱会用在很多不同的“救命”药物或诊疗上,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基因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只是其中一种,补了这边的西墙难免会拆了别人的东墙。
那么问题来了——
让更多患者有条件治疗癌症(同时或伴随着更多利益),还是规范使用药物(但不得不面对一些患者用不起药导致死亡)?这个题很像电车难题(当然,是图2版本的,没那么复杂)。
这件事又让我想起了《我不是药神》的情节(但是或许没那么高尚,因为或涉及到盈利和不正当套取医保资金),但同时可能救了很多无法支付治疗费用的患者。
虽然知道规矩就是规矩,仍然心情很复杂。以及,个人感觉判的有点重(当然,法律有法律的标准,我这里说的只是个人感觉)。
还好,疫苗免费的都有人恨不得不打,自费的和医保资金没啥关系,倒是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当然,这不包括未来的治疗性疫苗。
愿
【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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