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是我国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居民主要的肉食品来源。生猪腹泻是养猪生产中的常见病、多发病,给养猪生产正常进行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按照病原分类可以划分为病原性疫病和非病原性疫病两大类,其中一类是由病原性疫病以细菌性病原为主,病毒性病原其次,对仔猪的正常生产危害性大;另一类是由应激、营养失衡、饲料变质等引起的非病原性腹泻。猪腹泻如果混合感染其他疫病或防治失当,则会放大疫病影响,造成严重后果。
伴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猪腹泻疫病防控形势趋于复杂。当前猪腹泻病依然是养猪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对待的技术难题之一。在养猪实践中,除了做好防疫外,还要本着“以猪为本”的原则,努力创造适合猪只生产的内外环境,加强环境控制,保证充足的营养供给,及时治疗病猪,将仔猪腹泻病的危害降到最低。
一、流行特点
最大程度地保障生猪特别是仔猪的健康是规模化养猪场应科学妥善解决的一项重要生产任务。
该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冬春季节高发,具有明显季节性特点。某些年份该病在局部地区呈现暴发性流行态势,其发病率约为20%,发病死亡率约为30%;散养户的发病率、死亡率明显高于规模化养殖场;发病数约占发病猪总量的35%~45%;哺乳、保育阶段的幼龄猪更易发生腹泻,发病率可高达100%,病死率可高达80%~100%,幼龄猪腹泻症候群中细菌性腹泻发病率可达60%。
二、临床症状
近年来猪腹泻病的临床表现和以前有所不同,具体有以下3个特点:
1.母猪和肥育猪只临床表现症状轻微。一般是肥育猪先发病,但发病率很低,有的零星发病,有的是部分发病,不像以前暴发;母猪临床发病率很低或根本不发病,而初生仔猪发病严重。但在所调查的发病养殖场发现,哺乳仔猪发生“猪流行性腹泻”前几周或几天,母猪或肥育猪群都不同程度地发生腹泻,母猪和哺乳仔猪同时发病的情况很少。
2.哺乳仔猪发病率、病死率高。初生至5日龄以内的仔猪发病率几乎100%,病死率也在70%~100%。大部分发病仔猪整齐度、初生重都很好。出生7天以上的仔猪发病率和死亡率有所下降,一般在30%~70%,呈现随发病日龄的增大而病死率下降,有明显的日龄抵抗现象。
3.季节性发病规律发生了改变。以前所谓的“猪流行性腹泻”或“猪传染性胃肠炎”都是当年的10月至次年的2月暴发,多呈一过性地方性流行。现在是夏天也有发生,5月的天气已很热了还在流行。更有甚者,有的场阶段性反复发病,呈规律性发病,每隔3~4个月就流行1次。
3.剖检病理变化。对濒死仔猪进行剖检发现,胃和小肠内有大量凝乳块或淡黄色胃内容物,肠壁变薄,肠道臌气,部分容壁伴有弥漫性出血点,肠系膜淋巴结肿大,肠内容物散发腥臭味。
四、诊断
依据临床检查可以作出初步结论,确诊需要根据实际分别采集相应样品(如猪粪便、猪肠胃的内容物、猪病变的肠组织)进行实验室检测。可采取PCR/RT-PCR仪器进行病毒核酸检测,或进行细菌培养分离、鉴定。
五、防控措施
1.针对性措施
疫苗免疫:疫苗免疫是预防猪病毒性感染的措施之一。可考虑采用经国家批准使用的PEDV、TGEV和PoRV三联弱毒苗,三联灭活疫苗对妊娠母猪进行免疫接种,为所产仔猪提供母源抗体保护;妊娠母猪可在每年10月、12月各普免一次,在产前1个月进行1次强化免疫。仔猪于断奶后一周内进行免疫。
产房消毒与通风保温:产房要坚持全进全出,严格落实产房空栏、彻底清洗、严格消毒、干燥、增温等管理措施。用高压水枪彻底冲洗产床、墙面、地面、饲喂工具等,待干燥后再进行严格消毒(1%烧碱溶液),让其自然干燥,空栏5~7天,方可转入母猪进行生产。产房可使用煤炉或其他供暖设施,确保产房温度适宜(20~25℃),对仔猪保育箱使用大功率灯泡或红外线灯照射提高温度(30~34℃为宜)。保持产房、产床、保育箱的清洁干燥。产房要适当通风,避免一氧化碳等中毒。
及时评估母猪健康状况:根据母猪是否发病、持续时间、注射疫苗种类及时间等情况,全面评估母猪免疫和健康状况,如正在发生腹泻或刚发生过腹泻或其他疫病的母猪所产仔猪,最好将仔猪隔离寄养。对母猪腹部、臀部、尾部,尤其是乳房、乳头进行清洗消毒(0.1%高锰酸钾溶液)。
采用对症治疗措施:对发生腹泻的仔猪,用清洁、干净的人工补液盐(0.9%氯化钠,5%碳酸氢钠)进行补液,对10日龄以上仔猪也可进行静注补液。
2.综合性措施
加强日常饲养管理:饲喂全价饲料,确保饲料没有发霉变质。在气温骤变季节,要提供营养丰富、均衡的优质饲料,提高机体非特异性免疫力。做好猪舍保温。加强猪舍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理粪污。对猪舍饲养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加强仔猪饲养管理:保证环境温度、湿度适宜,提供优质、卫生的饲料及饮水。仔猪在断奶初期不宜饲喂过饱,应采取少喂勤添的饲喂方法,逐步过渡到自由采食。
严格落实消毒措施:规模猪场应采取封闭饲养、全进全出的管理模式,定期开展消毒灭源工作,及时清理并无害化处理粪污。在猪舍清空后,应进行彻底清洗、喷洒消毒或熏蒸消毒,空栏3~5天,方可转入新的猪群。
严格实施引种隔离:有条件的猪场要坚持自繁自养,提高生物安全水平。确需从外地引种,必须从有资质的猪场引种,并按规定实施严格检疫。引进种猪须隔离饲养45天后再次进行实验室检测,确认主要疫病病原感染为阴性的猪只方可混群。
积极推进疫病净化工作:结合开展全国重点原种猪场主要垂直传播性疫病监测工作,有条件的猪场可以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根据本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净化方案。
做好无害化处理:对病死猪及其产品要严格采取“四不准一处理”措施,及时消除疫情隐患,严防病死猪传播疫情。
作者∣广东汕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