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牛:这几天关于代孕的问题许多人都在讨论。
冰海:代孕分为两种。一种是妊娠代孕,需要在代孕母亲体内植入精子和卵子。另一种是使用的是代孕母亲的卵子。在法国和德国,代孕被视作损害了女性的尊严,遭到完全禁止。但美国加州、俄罗斯和乌克兰至今仍允许商业代孕,并将此视为追求女性独立精神的行为。
牛牛:那么如果排除法律因素,从伦理上来看,你觉得代孕符合伦理吗?
冰海: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先声明:违法的事情我们肯定不能做,不管是境内还是境外,我们都倡导中国人遵守中国法律,特别是《刑法》。排除法律层面,我个人意见是:就目前我国普遍能接受的尺度,代孕是不符合伦理的。
牛牛:你这显然有弦外之音。
冰海:嗯,因为讨论伦理问题,必须要考虑社会环境。伦理不是万年不变的,它甚至会随着技术条件的发展而改变。有些伦理可能放之四海皆准,因为四海之内的人类有相同的处境,但也有些伦理就不是了。比如在麻醉技术和消毒概念发明前,孕妇是不可能剖腹产的。但后来有了麻醉术、有了消毒后,孕妇剖腹产的可能性和成功率都大大地提高了,特别是对于一些难产的孕妇来说,这简直是“福音”。当然对于健康孕妇,我们倡导顺产。
牛牛:那很好啊,有什么伦理问题?
冰海:现在的你可能想都想不到,那时候有很大一批人反对在麻醉术下进行剖腹产。理由是《圣经-旧约》创世纪 3-16 中神对女人说“你必在痛苦中生产儿女”。所以如果妇女生产时可以用麻醉来躲过痛苦,那就是违背了当时的伦理。
牛牛:你说的是宗教,而且很久远了,你有近些的例子么?最好是中国的。
冰海:有啊,明末时许多女真族实行“收继婚”,大体就是男人死了,他的弟弟可以收继哥哥的老婆,甚至男人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也可以收继母亲。
牛牛:额……
冰海:是啊,这也有违当时中原的伦理。所以虽然孝庄未必和多尔衮有染,但就算为真,这也是符合游牧民族伦理的。在他们看来很可能是件大大方方的事,但肯定被当时中原大夫们视为耻。
牛牛:不行,这有些惊世骇俗,不过这是游牧民族,你得找个汉族文化下的。
冰海:那也行啊,《二十四孝》听说过吧?类似“埋儿奉母”这样的事情,放到现代肯定能往死刑上勾一勾。还有比如吃牛肉的问题,吃狗肉的问题,前者可能古人不能接受,但现代绝大部分人都能接受。后者可能古人不觉得是问题,但现代又有越来越多的人觉得无法接受。
牛牛:总之,你的意思是伦理是一直在变化的,对不?
冰海:是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民族,信仰都会建立起不同的伦理观念。过去会变化,现在和将来伦理的内容一样会有变化。
牛牛:那么回到最初的问题,代孕也是一样吗?
冰海:是啊,在不同的国家,或者相同国家的不同阶段,代孕是否符合伦理,也会有所不同。其实上世纪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普遍认为,“同性恋爱”是有违伦理的。但到了现代,越来越多的人觉得这是件天经地义的事儿。总之,排除法律问题,当下代孕是不符合伦理的,即便没有法律问题。但将来有一天也可能变成符合伦理的。
牛牛:你知道有些妇女可能被摧残……
冰海:等等等等,你要说的那些问题我也都清楚。首先,不合法未必就没有人去做,而如果合法,有正规途径的话,未必不是利大于弊的。其次,我肯定没有说它将来一定会符合伦理,将来到底有没有可能符合,取决于社会环境是否会朝着一定的方向变化。
牛牛:那如果有的人自己很想要孩子,但是无法生养怎么办?
冰海:那可以收养啊。我国 1992 年就已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现在的《民法典》进一步确认了合法收养的子女和婚生子女具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说极端点,你收养了个孩子,即便离婚了,你也得给抚养费——尽管他和你没血缘关系。
牛牛:这就说明生理意义上的血缘其实没有那么重要,对么?
冰海:法律上是这样。而且实际生活中,有许多收养的家庭感情非常好。相反那些被遗弃子女的亲生父母,我个人觉得没脸和生理上的子女谈什么感情问题。
牛牛:现在有一种说法是“如果不是自己十月怀胎生的,那自然就没有感情”,这种说法你怎么看?
冰海:从统计的眼光看,可能是这样。但我觉得这种说法是不全面的,因为它冒犯了那些把收养子女视如己出的家庭——同样没有经历过十月怀胎,人家一样可以倾注自己的爱。所以,不要拿“没有经历十月怀胎”当“人性和道德缺失”的借口。
牛牛:对,听说安吉丽娜·朱莉未婚时就领养过一个 3 个月大的孤儿,2005 年她和布拉德·皮特恋爱后又收养了埃塞俄比亚一个 6 月大的婴儿,后来两人结婚后迎来了自己的第一个亲生女儿,2007 年又领养了一位越南孤儿,次年他们又迎来了亲生的龙凤胎。都能一起玩狼人杀了。
冰海:所以,我觉得代孕这事儿,“有生有养”当然更有感情,也更愿意负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没生没养”就不必有感情,不必有责任了。这类感情和责任不应该建立在生养上,甚至也不应该建立在 DNA 遗传上。假设如果有人偷偷采了我的 DNA,造了一个娃出来。那么我只能抱歉地回答:我和这娃没情感,也没责任,我得报警把你抓进去。
牛牛:那么和娃的情感和责任应该体现在哪里呢?
冰海:我个人认为,只要这孩子是“因你而生,因你而有,是你主观想要创造或者养育的”,那你所付出的感情和承担的责任,就是天经地义的,不论他是否你亲生,不论是否有你的 DNA。总之,我认为某些弃养的人缺乏道德,不是因为她是孩子生理意义上的母亲,甚至也不是因为那条 DNA,而是因为她在自愿的情况下选择了要孩子,但当要为此负责时,却又只想着逃避。所以 DNA 在这里并不重要。说得极端一点,就算你造出个 AI 人,领养个小动物,它们根本没有你的 DNA,甚至可能连思想都不一定有,但你也要为它们负责,更何况是人。
牛牛:你不是说,伦理会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吗?你这个伦理观,也是比较个人的,而且也有可能将来有一天社会伦理观也不站在你这边啊。
冰海:你说的对。但是无论社会伦理观如何变化,都不妨碍我在有生之年把它向我所希望的方向拽一拽。我觉得这也是每一个人的社会责任。伦理有时候会阻碍一些技术发展的速度,甚至因此阻碍科学的进步,但我觉得这不是一件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