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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将到来的反乌托邦?(二):喜迎《美丽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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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正如这个系列的序言所言,笔者认为世界观才是架空文学的基石。优秀的架空世界观应该囊括法律制度、风俗习惯、伦理道德、宗教哲学等等。不难想象的是,那些认真夯下这片基石的作者必然要在这片基石上盖起万丈高楼,也即是试图通过其作品表达一定的社会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远不止正义与邪恶的二元对立那么简单,其往往涉及到集体与个人、宗教与科学、精神与物质、人治与法治等二律背反。架空文学只是他们将现实问题极端化的工具,他们可能因为社区中多装了几个摄像头而写出一本《全民公敌》,也可能因为怀念军旅生活、厌恶“垮掉的一代”而写出《星船伞兵》。这些极端化的架空作品之所以能给读者以代入感,与其颇具合理性的背景架构是分不开的:《全民公敌》将背景设定为20世纪末的美国,是因为只有那个经济文化皆处于至尊地位的超级大国才能支撑得起一个监控一切的高成本政府;《星船伞兵》将背景设定为只有军人才拥有投票权的军国主义社会,是因为那个社会物质丰富,娱乐至上,没什么人关注政治。这种情况下,只有军队才可以通过严酷的训练筛选出富有责任感的、为公众利益服务的公民。

当然,也有一些架空作品试图以富有感染力的设定来弥补背景架构上的不足,它们大多具有较高的娱乐性。此处的“娱乐性”指的不是“轻松、愉快、刺激”,而是“迎合大众”。反乌托邦三部曲中,《1984》就是典型的娱乐作品,它为了迎合大众对反极权、强调个体自由的强烈需求而塑造了一个毫无优点的大洋国。面对这个民生凋敝、战乱频繁、人人自危、统治极其黑暗的反乌托邦社会,读者们无需再将个体的自由与富足的生活、丰富的娱乐、平等的地位等元素放在天平的两端进行衡量,只需要酣畅淋漓地站在自由的制高点抨击一切“老大哥”就好。至于这样的社会需要多么高昂的行政成本,为了满足这种行政成本又需要怎样的税收环境,乔治•奥威尔一概不作考虑。很多古墓派公知将自由民主与繁荣富强毫无逻辑地划上等号,十有八九是受了这本小说的影响。这样极端的背景建构只有在极端的环境中才能具有一定的现实批判意义,否则就只是在拿着绝对正确的子弹隔空打靶而已。多亏了现实社会中诞生了网络这种缺少法律力量约束的极端环境,《1984》才有了用武之地。

三部曲中的《美丽新世界》,则堪称背景建构的典范。正是因为其基于当时现实社会作出的虚拟背景建构极具合理性,才显得这本小说极具预见性——它本就是赫胥黎在分析了当时社会的优缺利弊后对未来作出的预言。事实也证明,《美丽新世界》中预言的很多现象在现实中已经出现,甚至都司空见惯了。因此,无论是拒绝、延缓还是准备接受美丽新世界的到来,了解其现象之下的制度建构都是有一定必要的。

三是一个稳定而又充满活力的数字,而巧合的是,笔者认为美丽新世界中的种种现象也可以分成三类。

必将到来的反乌托邦?(二):喜迎《美丽新世界》

一、科学进行的种姓隔离

首先就是《美丽新世界》与《我们》最显著的区别之一:种姓隔离。依照外貌与智力的差异,世界国——事实上,笔者不想称其为“国”,它分明就是个巨型企业——将国民——同理,比起国民,称他们为员工更为合适——划分为五个种姓,各有不同的生活与工作区域。上等种姓与下等种姓之间存在着双向的种姓歧视,每一个个体都对自己所属的种姓具有极强的归属感与荣誉感。

这一诡异的现象是由三类措施共同决定的:基因改造技术、社会化抚养与本能教育法。基因改造技术使得每一名员工在受精卵状态就定好了不同的智力与长相,上等种姓(如“阿尔法”、“贝塔”)身材高挑,长相出众,智力发达,而下等种姓(如“德尔塔”、“厄普西隆”)则身材矮小瘦弱,长相平庸,智力低下。

他们的基因之所以会被操控,是因为世界巨企实行社会化抚养,通过打散家庭、污名化自然生育等方式来接管人类的繁衍天职,并设立孵化与设置中心,使用试管和母猪腹膜片来量产新生儿。在此期间内,护士会通过注射激素和药物等方式来对胚胎进行人工调整,使其免疫疾病、延缓衰老、改变生理本能并呈现出不同的相貌与智商。

新生儿出生后,还要对他们进行群体性抚养,以不间断的广播对不同群体的婴儿灌输不同的种姓意识,并通过巴甫洛夫教育法重新塑造不同种姓之婴儿的本能。举个例子就是,最低级的“厄普西隆”是不需要热爱大自然的。因此,每当“厄普西隆”新生儿伸手去摸五颜六色的花草时,就会被电击。久而久之,他们就会因为恐惧而在本能上厌恶花草自然;与此同时,它们头顶的广播喇叭则会24小时无间歇高强度播放洗脑录音,将种姓意识刻在它们的DNA里:“厄普西隆是最幸福的种姓,因为……”。

从出生到幼教,巨企无微不至地关怀着每一名员工,甚至毫不介意向所有人公开展示这套划分种姓的基础方式,而每一个了解这套制度的人也不觉得它有什么问题。这大概就是真正的制度自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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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选择的娱乐至死

至于第二类现象“娱乐至死”,在现实社会中都快被人说烂了。然而本书对于“娱乐至死”的描述与现实社会确有一些差别。现实中的“娱乐至死”与上文中的“娱乐性”一样,并不是“轻松快乐”,而是“迎合大众”。媒体不会考虑如何让观众快乐,它们只考虑如何博取最多的眼球、赚取最快的金钱。如果观众对悲剧燃起了兴趣,那媒体也不介意批量制造悲剧。但美丽新世界中,娱乐指的就只有快乐、幸福。媒体不是为了利润,而是为了给予大众最甜腻的幸福感才创造了各类宣传物。

其实这种行为很好理解——当全球所有的产业与资源都被一所巨型企业垄断时,盈利对它来说就已经没什么意义了,保持稳定的垄断地位才是巨企新的使命;现实中的“娱乐至死”往往会加速受众的情绪波动,导致受众对周遭的人与事逐渐麻木与冷漠,只关心远隔千里、甚至只存于虚拟之中的喜怒悲欢。这种“娱乐至死”是一部分人的选择,依然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大声疾呼,号召社会警惕这种现象。但美丽新世界中,“娱乐至死”俨然成了社会主流价值观。快乐与幸福是每个员工的义务,他们没有选择孤独与悲伤的权利。当一个人陷入悲伤、想要独处时,他身边的同事与朋友会主动来关心他,和他一起玩乐,甚至还会有魅力四射的异性主动投怀送抱。如果这个人就是不为所动,坚持要做一个抑郁的孤独患者,那么他会被巨企调职到某个与世隔绝的岛屿上,不再有影响其他人的机会。

在那个美丽的新世界,每个人都要被迫接受“娱乐至死”的命运。很难说这两者哪个更烂,对笔者而言,书中的世界倒比现实更有吸引力一些,可惜,笔者没得选。

为了维持这种“娱乐至死”的社会风气,巨企同样采取了三种措施:药控荷尔蒙、宣传物刺激、共有制。

顾名思义,药控荷尔蒙依靠的是嗦麻、荷尔蒙口香糖以及直接注射激素等方式来给予员工最直截了当的情绪刺激。由于笔者对毒品毫无了解,所以只能以书中的描述总结一下嗦麻的效果:它可以让人做一个香甜无比的白日梦,但是吃多了会醒不过来。现实社会对于嗦麻、激素等药品,早有法律规章来进行管制。这一管制主要考虑的是药品对人生理健康带来的危害,包括直接的摧残生理机能和间接的生理依赖性。然而,能给人提供短期强效刺激的东西可不仅仅是药物,也不仅仅是生理上才具有依赖性。虽然否认“网瘾”的存在已经成了网络世界中的政治正确,但笔者还是认为,现实社会中,具有短期强效情绪刺激效果的短视频往往会让人产生极强的心理依赖性,某些内容会产生错误引导的短视频还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药物的依赖性可以通过医学检测得出,并以此作为判断药物是否被划分为毒品的标准,那么短视频的心理依赖性也许也可以进行医学检测,依照依赖性和社会危害性,将不同类型的短视频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依此对不同等级的短视频进行规范而可操作的管制。由此,起码能让这个娱乐至死的时代飞的慢一点,让我们感官麻木的速度也慢一点。

在宣传物刺激方面,则与现实社会大同小异:官能小说、爆米花电影、劲爆音乐电台、娱乐八卦新闻等等,只是多了一项对严肃文学的禁令而已。笔者曾参加过清北法学院联合举办的“文学与法学”讲座,由朱苏力老师与冯象老师担任主讲人。苏力老师认为,严肃文学往往以现实社会问题为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指引社会、道德教化的作用。因此,在法制不健全的时代,严肃文学往往很有市场。当法制健全之后,法律代替文学成为了社会规范,文学的教化性逐渐减弱。严肃文学逐渐失去了市场,文学作品的娱乐性越来越强。然而,苏力老师认为,娱乐文学属于虚拟的刺激,依托现实社会的严肃文学属于真实的刺激,虚拟的刺激终究不如现实的刺激,严肃文学肯定会有再兴的一天。严肃文学虽然会带来更大的刺激,但也会引起人民的思考,创造出美丽新世界中的不稳定因素。由此,巨企对于严肃文学的禁令也就不难理解了。

美丽新世界中的共有制与传统乌托邦小说中的公有制并不相同,它并不是一种经济制度。尽管社会中的生产资料的确全部归巨企所有,但笔者并不认为它是政府。巨企并不是人民间社会契约的产物,不仅代表不了“公意”,甚至连“众意”都算不上,只是极小部分占据社会所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们维持现状的工具。如果硬要将这一社会形态归类,笔者愿意称其为帝国主义的终极形态。美丽新世界中的共有制,指的一种社会关系上的共有,即“人人彼此相属”。共有制的环境中,家庭、夫妻、亲子、兄弟等传统的社会关系已经不复存在,“父亲”和“母亲”成了滑稽肮脏的侮辱性词汇。也许在当今的主流群体眼中,互不约束性生活的开放式关系过于离经叛道而无法接受,那么在美丽新世界的时代也是一样——光是“关系”这个词就已经保守的让人恶心。“关系”意味着在双方或多方之间保持一种长期的、稳定的联系,而这种联系在共有制的社会中是不可接受的。笔者认为,这也是共有制与集体主义最大的区别所在:共有制中,“人人彼此相属”也意味着彻底的孤立,意味着极致的孤独,意味着人找不到任何的归属。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他人的支撑是保证思想独立的必要条件。若没有志同道合之人的支撑,一个人的思想是很难稳固并坚持下来的。如果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孤立到连同志都不存在,社会中只有宣传机器唯一一个声音,那么他大概率会将思考权能交予宣传机器代行。极致的孤立就代表极致的从众,美丽新世界的从众狂潮之下,隐藏的是一颗颗封闭而孤独的心。

三、相形见绌的消费主义

美丽新世界中最后的现象则是现实中早已司空见惯、甚至隐隐成为一种主流生活态度的消费主义。虽然两者都提倡买买买,推崇断舍离,采取没有需求就创造需求的策略,但美丽新世界的统治者毕竟是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巨型企业,其主导下的消费主义自然与现实社会中为了从消费者口袋里掏钱而花样百出的消费主义具有一定差别。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消费主义可能代表着一种活在当下的生活态度,而对于巨型企业来说,这就意味着放弃未来。巨企使用各种手段疯狂鼓吹消费主义,包括各种宣传口号和恰到好处的制度设计。而这一切只是为了让员工们可以尽可能活在当下,放弃未来。巨企放弃了一切可以促进科技进步的手段,其对于“科学”的态度是只进行应用研究而不进行理论研究。虽然这个美丽新世界灯红酒绿、车水马龙,但它其实已经失去了生机,沦为了一个停滞的社会。但即便如此,巨型企业也没有想象出“借花呗给女儿过生日”这种阴间手段来助长消费主义。巨企提倡的消费主义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令员工通过消费来获得快乐,而现实中的消费主义则是恨不得逼着消费者今天就花光明年的钱,通过消费来获得焦虑,进而更加心甘情愿地996。与现实相比,美丽新世界中社会停滞的表现之一就是,巨型企业的流水线式自动工厂早已能在减少现有工人三个半小时工作时间的情况下满足社会的商品需求,但更多的休闲时间意味着更难满足的精神需求和更不稳定的社会秩序,因此巨企宁愿降低生产效率也要保持每日七个半小时的工作制。笔者坚信,对于那些真正的打工人而言,《美丽新世界》绝不是一本反乌托邦小说,而是一本货真价实的乌托邦宣言。

四、基因编辑的现实矛盾

在对美丽新世界的制度建构作出如上整理之后,笔者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一部极为精准的预言书。生活节奏与压力与日俱增,无力照顾孩子的父母对社会化抚养的呼声越来越高;早教市场愈发火爆,但却迟迟没有得到有效监管,在利益的驱动下,本能教育法的出现只是时间问题;过高的生活成本以及无望的人生前路使得越来越多的底层人民沉溺于短视频等廉价而有效的精神麻醉品;爆米花电影等可批量生产与复制的庸俗化宣传物早已占据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了强调与上一代人相异的隐私、自由及个性,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选择开放式关系;消费主义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的生活态度,甚至为国家所鼓励。

看起来,唯一能延缓现代社会滑入美丽新世界的措施,就是现在仍为世界各国所坚持的基因编辑禁令了。

然而,作为一名战锤40K世界观的狂热爱好者,笔者实在遏制不住为基因编辑辩护的渴望。以种姓制度为目的实施的特殊化基因编辑自然是不可接受的,但我们毕竟可以选择与美丽新世界不同的道路。

2018年的贺建奎事件令世界为之哗然,我国迅速成立专门调查组,并于2019年1月21日给出了初步调查结果。其中与其基因编辑行为密切相关的处罚依据是:“使用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技术,实施国家明令禁止的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活动”。所谓“国家明令禁止”,指的是2003年卫生部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第3条的第9项:“禁止以生殖为目的对人类配子、合子和胚胎进行基因操作”。然而,这一技术规范只是一个法律位阶极低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规定,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因此,这一未规定违背后果的规范性文件对于疯狂科学家而言不具备任何的威慑力。最后贺建奎仍以非法行医罪被处以三年有期徒刑和三百万的罚款,但这一判决其实很难得到合理的解释。根据刑法中对非法行医罪的规定,这一罪名显然是结果犯。尽管贺建奎的确符合这一犯罪的其他要件,比如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但目前仍未有证据证明他的行为造成了情节严重的后果。因此,判决其非法行医未遂似乎更加合理。然而,笔者并不想探讨基因编辑案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而是想从道德评价的角度为基因编辑寻找更合理的出路。

贺建奎事件中的社会舆论和司法判决主要将矛头对准了基因编辑的技术安全风险,这毫无疑问是当今基因编辑问题的主要矛盾。但是,随着科技的进步与技术安全的解决,这一主要矛盾会逐渐转化为次要矛盾,而目前讨论较少的道德风险则必然会上升为主要矛盾。

五、基因编辑的弹丸论破

针对基因编辑所提出的道德诘问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认为,基因编辑侵犯了人的伦理与尊严。第二类认为,基因编辑干涉了人的自由意志。第三类认为,基因编辑会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其中,第一类人往往口号喊得最响,但实际上却拿不出什么符合逻辑思辨的论据。社会伦理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人的尊严更没有高到不可动摇的地位。在汉代,因父亲受辱而杀人才符合社会伦理。明清时期,将偷情男女浸猪笼也符合社会伦理。在这个动态而多元的社会中,以维护社会伦理为由抵制一件行为,其实是非常无力的。持此观点者唯一拿得出手的论据便是“基因编辑会将人工具化,是漠视人的尊严和生命”。笔者认为,这种说法实在太过傲慢而理性了。因为希望孩子一生健康而同意基因编辑的父母,难道是在漠视孩子的生命吗?难道是在把自己的孩子当作工具吗?孩子出生之后,他们对其悉心照料抚养,难道就是在关爱一件工具,而不是自己的至亲骨肉吗?这种观点实在太过理性和傲慢,以至于连设身处地的思考都不愿做一下。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讨厌对他人的道德绑架?正是因为大多数人在设身处地的思考了一下之后,都觉得自己在那种情况下同样无法做一个遵循社会伦理道德的理性人。

第二类观点的持有者大体上会提出两个论据。其一,针对胚胎的基因编辑并未得到胚胎的同意;其二,针对体育、音乐、数学等特定方面的基因编辑会侵害孩子对未来人生的自主决定权。第一点论据其实和那些反堕胎人士常持有的观点没有本质区别,无论如何都是说不通的。在我国,既然涉及胎儿生死大事的堕胎与出生都不用征求胎儿的意见,那么为何在对胎儿有利的基因编辑方面反而存在道德错误?至于第二点论据,笔者可从两个方面进行反驳。其一,这类特定的基因编辑并未对孩子限定某个必须履行的义务,只是为其提供了额外的人生选择权。至于是否要在这条也许更有利的道路上前进,这是他自己的决定,其他人原则上不得干涉;其二,如果认为这种有利的道路的诱惑性太强,足以干涉孩子的自主决定权,那么可以规定只允许在健康、体能、寿命、智力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基因编辑。这种全方面的基因编辑并不会使孩子在某方面更加突出,从而影响他对于人生的自主选择。不过,在笔者看来,“自由意志说”的本身就不足以否定基因编辑。如果未来的技术发展可以支持成年人的基因编辑,那么“干涉自由意志”就完全无法成立了。尽管法律为了保障人的实质自由而对形式自由作出了一定的限制,比如刑法就禁止被害人对自己的肉体进行轻伤以上的被害承诺,也即是禁止人允许他人对自己作出超过轻伤的伤害。然而,刑法却并未禁止人进行轻伤以上的自残行为,可见人依然具有处置自身肉体的相对自由。而且,基因编辑在原则上应是一种对肉体的正向改进,与负向的被害承诺具有性质上的差异。刑法有必要限制类似美丽新世界之中的负向的基因编辑,但对于正向的基因编辑却缺乏限制的理由。因此,笔者认为,因自由意志而否定基因编辑的论点并不成立。

第三类观点的持有者认为,基因编辑会使得富豪权贵的后代在出生之前就赢在了起跑线上,从而与穷人的后代逐渐分化成两个阶级,这种不平等严重威胁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然而,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本身就存在着矛盾——当社会中出现了富豪权贵与穷人这两个群体时,实质的不平等就已经产生了。难道没有基因编辑就不存在阶级分化了吗?诚然,基因编辑会为富豪权贵带来更长的寿命、更出众的外貌、更健康的身体、更聪慧的大脑和更杰出的能力。然而,在没有基因编辑的今天,量身定做的医疗团队会为他们带来更长的寿命、高水平的整形师与化妆师会为他们带来更出众的外貌、专业的营养护理师会为他们带来更健康的身体、具有针对性的精英教育会让他们表现的更加聪慧、家族的财富和人脉会让他们的能力得到更多的培训机会。阶级分化在贫与富出现时就已经注定了,而这一切却都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社会规则所容许。即便富豪权贵们选择了基因编辑,也只是进一步加深了这种不平等而已,并不会对社会关系造成本质上的影响。现代社会之所以会出现阶级跨越,纯粹是因为技术革命和社会变革带来了更多社会流动的机会,以及不可预料的命运。基因编辑并不会减少以上事件的出现。所以,如果真想以不平等为由反对基因编辑,不如再进一步,反对最根本的资产阶级法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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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因编辑的合理形态

那么,难道允许基因编辑就一定要容忍这种不平等吗?即便从立法层面消除了基因怪胎“德尔塔”和“厄普西隆”的出现可能,可极少部分的“阿尔法”和“贝塔”依然会凭借其权势,不可避免地将社会导向美丽新世界。笔者一向热衷于限制和反对资产阶级法权,对于美丽新世界中的种姓制度更是深恶痛绝。如果基因编辑与社会公平不可兼得,那笔者从最初就不会鼓吹这种技术。从规定层面看,在尊重私有制的基础上限制基因编辑造成的不平等,其实并不是个难题,只需要将其国有化、全民化和平等化即可:基因编辑技术由国家所垄断并纳入医保,面向全体公民。全体公民都负有作出全面而相同的基因编辑的法定义务,严禁私人编辑基因。对于天生具有疾病、肢体残缺、智力障碍等缺陷的胎儿,可以针对其缺陷作出额外的编辑。简而言之,便是将基因编辑义务教育化。既通过“全面化”保证了自由意志,又通过“国有化”、“全民化”、“相同化”和“针对化”保证了社会公平。

基因编辑与义务教育之间自然是存在很多差异的。义务教育是为了满足公民在社会中自主生活的底线条件而存在,国家为公民规定此项义务具有正当性,就好比国家有责任“强迫”每一个公民脱贫一样,是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而基因编辑对于公民的自主生活而言并不是必要条件,它是为了满足公民更好的生活条件而存在的,与之相类似的应该是高等教育。国家没有规定公民进行高等教育的义务,并不是因为社会资源和社会需要的不匹配,否则北欧国家早已规定了十二年乃至更多年的义务教育。之所以未如此规定,是因为将高等教育义务化虽然为公民提供了更好的生活的可能性,但在实质上却是强迫公民去过某种特定的生活,侵犯了公民的自由意志。从这个角度来看,基因编辑的确存在这种风险。现实中有不少人厌倦拼搏,容易满足,对平凡而安稳的生活情有独钟,即便自身有能力让生活更进一步,也缺少改变现状的动力。对于这些人而言,强行让他们变成“阿尔法”与“贝塔”,只是为他们追求的平静的生活平白添加了业障和负担。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基本生活的底线也必然随之提升,义务教育的内容也应随之进步。德意志魏玛公国于1619年推行的义务教育与今日的义务教育在内容上必然具有巨大的差异。在之后的几个世纪,义务教育的内容大概率会逐渐囊括今日高等教育的内容,而高等教育则会向更高等发展。既然义务教育如此,那么基因编辑也应如此。今日的基因编辑被视为高等教育,是超过了人类生活底线的更高的追求,那么当人类生活的底线不断提高,直到不进行基因编辑已经无法满足的时候,其是否就具有道德正当性,不再侵犯公民的自由意志了呢?因此,这个理由只能暂时否定基因编辑,却无法永久阻止基因编辑的正当化。

总结:

在笔者看来,经过不断的完善与限制,基因编辑技术终究会得到法秩序的认可。追求更美好的生活是人类社会最天然的政治正确,既然基因编辑技术可以实现这一点,那么社会秩序也没有反对它的理由。与其为了警惕种姓制度而对依然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基因编辑严防死守,不如将重心转向早教市场异常、精神麻醉品泛滥、宣传领域庸俗化、伦理危机愈发严重、消费主义甚嚣尘上等日渐恶化的社会现状。事出必有因,“末法时代”可以作为对当今社会的描述,却不能作为解释。是谁在这一切乱象的背后操纵着一切呢?是谁为了创造新的消费点而将不断更新换代的奢侈品宣传为生活必需品?是谁为了转移大众对现实的注意而不断创造虚拟的刺激?是谁为了让人民无法团结斗争而制造男女、民族等内部对立?是谁为了让社会接受这种改变而从教育阶段就开始混淆视听?是谁为了安稳地产生更多的经济利益而让占人口比重最大的中下层民众从生到死都一刻不停地活在焦虑之中呢?与之相比,坚持每日七个小时半工作制的巨型企业简直是为员工创造福报的救世主。

即便我们不能阻止书中的反乌托邦的到来,起码也不要让现实变得比书中更坏。当读者开始期待、甚至喜迎美丽新世界的到来时,才是对现实生活最大的讽刺。不让现实变得比反乌托邦小说还要反乌托邦,既是法律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进行的斗争。

作者简介:

王知叶,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法律协会常驻撰稿人,无明确法哲学流派倾向,战锤40K设定狂热爱好者,魂系游戏狂热爱好者,梦想是推动基因改造技术合法化从而成为星际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