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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防联控发文要求落实慢性病长处方 医疗机构一次可开12周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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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消息,为保障慢性病患者长期用药需求,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当前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各地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要求,加强日常医疗服务管理,鼓励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完善针对慢性病患者的长期处方管理政策,明确可开具长期处方的病种目录、用药范围、管理制度、安全告知等要求,减少患者取药次数。

《通知》提出,医疗机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满足需长期用药(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疗的慢性病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可开具12周以内相关药品;必要的检验检查和常规复查等,可指导患者在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并通过电话随访等多种方式加强远程指导;应当加强对使用长期处方患者的用药教育,使其增加合理用药知识,提高自我用药管理能力和用药依从性,并告知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任何不适,应当及时就诊。

《通知》显示,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指导和督查力度。对该项工作组织或支持不力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以及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