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进出自由便利方面
1、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6月19日)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允许离校三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海南省先落户后就业,相应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
2、省政府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2020-2024年试行)》(2020年9月16日)
3、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2020年9月21日)省内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法定机构可根据需要引进境外人才,按人事管理权限进行报批任命。在省内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和法定机构拿出一定数量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和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开展面向外籍人员招聘工作。
4、省政府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执业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9月21日)取得境外职业资格的境外人员,符合条件并通过技能认定,可直接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和居民提供相关专业服务。未取得境外职业资格的境外人员,可自愿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参加有关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就业创业。
5、省委人才发展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境外人员开放职业资格考试目录清单(2020)》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认可境外职业资格目录清单(2020)》(2020年9月22日)
二、人才引进方面6、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2020年9月23日)
7、省委人才办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2020年9月23日)
8、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奖评选奖励实施办法》(2020年9月23日)
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10月23日)
三、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方面10、省教育厅印发《引进知名高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2020年 6月9日)支持知名高校在琼设立分支机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高校分支机构办学活动,采用负面清单管理。
11、省委、省政府印发《海南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行动方案》(2020年9月3日)
12、《海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印发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