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界认可日介绍
6月9日是世界认可日。2007年10月,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在联合召开的年会上确定,每年的6月9日为“国际认可日”,旨在推动认证认可在全球的广泛发展。自2010年起,“国际认可日”更名为“世界认可日”。每年世界认可日,全球100多个IAF、ILAC成员方都将举行纪念活动。
二、国际认可合作组织及中国认可介绍
国际认可论坛(IAF)简介
国际认可论坛(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 Forum,英文缩写IAF),成立于1993年1月,是由世界范围内的合格评定认可机构和其他有意在管理体系、产品、服务、人员和其他相似领域内从事合格评定活动的相关机构共同组成的国际合作组织。IAF致力于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一套唯一的合格评定体系,通过确保已认可的认证证书的可信度来减少商业及其顾客的风险。IAF认可机构成员对认证机构开展认可,认证机构向获证组织颁发认证证书以证明组织的管理体系、产品或者人员符合某一特定的标准(这类活动被称为合格评定)。IAF成员主要分为认可机构成员、辅助成员(包括认可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成员、工业界/用户成员)、区域成员、伙伴成员四类。IAF的目标是:遵循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的原则,通过各国认可机构在相关认可制度等方面的广泛交流,促进和实现认证活动和结果的国际互认,减少或削除因认证而导致的国际贸易技术壁垒,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国际认可论坛多边承认协议(IAF/MLA)作用:
IAF建立了国际认可论坛多边承认协议(IAF MLA)。通过IAF全面系统的国际同行评审,认可制度符合相关国际准则要求的国家认可机构签署IAF MLA,由IAF MLA的全体签约机构组成IAF MLA集团。截至2013年5月,IAF MLA集团现有签约认可机构共66个,我国认可机构是IAF MLA集团的正式签约方。国家认可机构只有加入了IAF MLA集团,才能表明其认可结果是等效的,带有该签约方认可标志的认证证书才具有国际等效性和互认性。
我国参与IAF的有关活动情况:
1994年1月我国首次派代表参加IAF的会议。
1995年6月,原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首批签署了IAF谅解备忘录。
1998年1月,IAF在中国广州召开了第11届全体会议以及IAF执委会、IAF/MLA管委会及各工作组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包括中国在内的16个国家的国家认可机构获准首签了IAF/MLA(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其中CNACR是唯一获准首签IAF/MLA的发展中国家的认可机构。
1998年10月,原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在IAF第12届全体会议上签署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互认协议。
2004年10月,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在IAF第12届全体会议上签署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互认协议。
目前,CNAS继续保持我国认可机构在IAF的中国代表机构资格,以及IAF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产品认证机构认可等认可领域的多边互认协议签约方的地位。CNAS秘书长肖建华现任IAF主席。
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简介
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英文缩写仍为ILAC)的前身是1978年产生的国际实验室认可大会(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nference,ILAC),其宗旨是通过提高对获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和校准结果的接受程度,以便在促进国际贸易方面建立国际合作。1996年ILAC成为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其目标是在能够履行这项宗旨的认可机构间建立一个相互承认协议网络。ILAC互认协议的产生是22年努力工作的结晶。ILAC目前有100多名成员,分为正式成员、协作成员、区域合作组织和相关组织等。ILAC目标为:
1)研究实验室认可的程序和规范;
2)推动实验室认可的发展,促进国际贸易;
3)帮助发展中国家建立实验室认可体系;
4)促进世界范围的实验室互认,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评审。
ILAC多边承认协议(MRA)作用:
ILAC通过建立相互同行评审制度,形成国际多边互认机制,并通过多边协议促进对认可的实验室结果的利用,从而减少技术壁垒。截止2013年5月,包括我国在内的81个实验室认可机构成为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正式成员,并签署了多边互认协议,为逐步结束国际贸易中重复检测的历史,实现产品“一次检测、全球承认”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我国参与ILAC的有关活动情况:
1996年9月包括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和原中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CIBLAC)在内的44个实验室认可机构签署了正式成立“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谅解备忘录(MOU),成为ILAC的第一批正式全权成员。
2000年11月和2001年11月,原CNACL和CCIBLAC分别签署了ILAC多边互认协议(MRA)。
2003年2月,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2002年7月在CNACL和CCIBLAC合并基础上成立的国家认可机构)续签了ILAC多边互认协议(MRA)。
目前,CNAS已取代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继续保持我国认可机构在ILAC中实验室认可多边互认协议方的地位。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简介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CA)批准成立并确定的认可机构,统一实施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宗旨是推进合格评定机构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加强建设,促进合格评定机构以公正的行为、科学的手段、准确的结果有效地为社会提供服务。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主要任务为:
1、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等,建立并运行合格评定机构国家认可体系,制定并发布认可工作的规则、准则、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2、对境内外提出申请的合格评定机构开展能力评价,作出认可决定,并对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进行认可监督管理;
3、负责对认可委员会徽标和认可标识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4、组织开展与认可相关的人员培训工作,对评审人员进行资格评定和聘用管理;
5、为合格评定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的公开信息;
6、参加与合格评定及认可相关的国际活动,与有关认可及相关机构和国际合作组织签署双边或多边认可合作协议;
7、处理与认可有关的申诉和投诉工作;
8、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9、开展与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
三、中国认可与国际认可组织
为了增加跨国产品和服务的接收程度,国际性的认可合作组织――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致力于建立一个相互承认的协议网络。国际间经过同行评审,使符合国际技术准则要求和具备能力的认可机构签署国际多边互认协议,从而促进全球贸易便利化,促进实现“一次检测,一次检查,一次认证,全球承认”的总体目标。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在国际认可活动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其认可活动已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为国际性认可合作组织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区域性认可合作组织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的多边互认协议成员,CNAS已经签署了国际范围和亚太区域现有的全部多边互认协议,可在签署的承认协议范围内使用互认联合徽标,其认可结果得到协议其他签署方的承认。
「2021年世界认可日」我为群众办实事——2021年6月9日是第十四个“世界认可日”。
1903年,英国开始依据英国工程标准协会(BSI)制定的标准,对经检验合格的铁轨产品实施认证并加施“风筝”标识,成为世界上最早的产品认证制度。到了20世纪30年代,西方工业国家都相继建立了本国的认证制度。
认证认可制度诞生后,迅速广泛应用于国内、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之中,向消费者、企业、政府、社会和世界传递信任。在市场体系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认证认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核心价值将日益凸现。
截至2020年底,我国累计加入21个认证认可国际组织,对外签署15份多边互认协议和123份双边合作互认安排,71家国内机构加入国际互认体系。有效发挥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作为国际贸易“通行证”作用,实现“一次检测、一次认证、一次认可,国际通行”目标,有效减少了国际贸易壁垒,便利对外贸易交往。
第十四个“世界认可日”国际主题是“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我国切实彰显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本质属性,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提升供给能力和服务大局水平,为企业和消费者办实事。
认可及检验检测认证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是世界各国市场准入和监管的技术性措施,是支撑国家可持续发展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在中国政府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有力推动下,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组织领导下,在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下,我国每年的“世界认可日”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国家发展需求,动员组织有关政府部门、认证认可相关方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式多、范围广、影响大,富有中国特色。国家领导人和各部门、各地方领导同志多次出席世界认可日活动,各国的同行、业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展开交流研讨和分享体验,彼此建立和传递信任,共同推动认证认可的优良实践。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世界认可日更多地结合了传递市场信任、服务市场监管等主题。如今,中国的“世界认可日”活动已经成为质量宣传的知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