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和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法法律知识,构建新春稳岗留工和谐的劳动关系。近日,温州市项和乐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联合龙湾区网络界人士联谊会同心服务队、温州市未来城市发展促进会就业创业导师工作委员会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读”为主题宣传活动,向相关的技能人才和科技工作者宣传了劳动关系重要的法律。
活动中结合国家技能职业提升系统平台,与促进会和工作室相关的单位派发宣传资料,并邀请了劳动协调员、企业内训师、仲裁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读”等涉及新春稳岗留工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宣传,并宣传了劳动合同法的概述;劳动合同的签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的解除: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合同的终止、常见劳动争议的事项,进一步增强了技能人才和科技工作者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确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让技能人才和科技工作者了解到在遇到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时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项和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