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6日电 (记者孙红丽)
国家药监局今日在官网发布文章,提醒公众警惕宣称“促进睫毛生长”的睫毛液。文章指出,截至目前,国家药监局未批准任何宣称具有促进睫毛生长功效的化妆品。另外,国家药监局也未注册或者备案任何“前列腺素”相关的化妆品原料,将比马前列素等前列腺素类似物作为化妆品原料用于化妆品生产,应予禁止。
警惕宣称“促进睫毛生长”的睫毛液
文章指出,市场上有部分宣称可以使睫毛变“浓密”“纤长”的睫毛滋养液、睫毛精华液等产品,通常是在睫毛上附着成膜剂、着色剂等,以物理作用方式达到对睫毛上色、增粗、变长的效果。这类产品属于普通化妆品,在上市或者进口前应当完成产品备案。上述睫毛液并不具有促进睫毛生长的作用。
事实上,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中,并没有“促进睫毛生长”的功效类别。截至目前,国家药监局未批准任何宣称具有促进睫毛生长功效的化妆品。
比马前列素等药物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据报道,临床上发现部分患者使用比马前列素、曲伏前列素等降低眼压的药物后,会出现睫毛增长、增多、增粗的现象。这些药物为前列腺素类似物,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对于健康人群,长期使用此类药物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对此,文章指出,2021年国家药监局修订发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未收录名称含有“前列腺素”的化妆品原料。国家药监局也未注册或者备案任何“前列腺素”相关的化妆品原料。因此,将比马前列素等前列腺素类似物作为化妆品原料用于化妆品生产,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应予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