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中国绿发会国际部获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向缔约方发布有效实施《公约》的国家立法项目的通知,敦促在国家立法项目下拥有第2类或第3类立法的缔约方于2021年12月1日前向秘书处提供有效实施《公约》的立法进展的书面更新。
中国绿发会作为CITES公约的观察员机构,始终密切关注其最新动态,现将通知相关信息编译发布,供有关利益攸关方参考。
1. 根据第18.64和18.65号决定,常务委员会第74次会议应审查缔约方为有效实施公约而采取适当措施的进展情况,包括暂停立法属于第2类或第3类但未采取此类适当措施的缔约方的贸易,特别是那些需要优先注意的缔约方。
2. 根据2021年9月23日给缔约方的2021/056通知,常务委员会第74次会议预计于2022年3月上半月在法国举行。秘书处敦促在国家立法项目下拥有第2类或第3类立法的缔约方于2021年12月1日前向秘书处提供有效实施《公约》的立法进展的书面更新。本通知附件载有立法属于第2类或第3类的缔约方名单。
3. 秘书处可就制定有效实施《公约》的适当措施向缔约方提供立法咨询和援助,并指导和培训《公约》主管部门、立法起草者、决策者、负责制定和通过《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相关立法的议员和其他相关政府官员。
4. 有关立法进展的最新书面资料,同所有相关资料和任何咨询或协助的要求应通过email.benn@cites.org提交。
资料来源:
https://cites.org/sites/default/files/notifications/E-Notif-2021-0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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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YJ 审/Dai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