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有一个特点,即女性患者发病率及患病率明显高于男性患者,约6:1,且主要发病人群是处于生育年龄阶段的女性。SLE本身并不影响患者生育能力,大多数患者可以成功怀孕,但SLE患者妊娠属于高危妊娠,孕产妇和胎儿出现严重并发症风险增加,如妊娠丢失、早产、胎儿生长受限、子痫、子痫前期和HELLP综合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一种严重并发症)等的风险。
SLE患者怀孕后,目标是最大限度地提高妊娠成功率,尽可能减少妊娠并发症,提高母婴存活率。那么,SLE患者怀孕有哪些注意事项?
下面药葫芦娃帮您列了一份清单——
妊娠期
定期检查
专科随诊。一旦经产科确定怀孕后,需立即到风湿免疫专科进行随诊。孕28周前,每4周1次到风湿免疫科及产科进行定期检查;自第28周始,每2周1次进行定期检查。如果疾病有复发可能,则需缩短随访间隔。
遵医嘱用药
1. 妊娠对SLE的影响,病情缓解和恶化的比例大约相似。羟氯喹、激素、硫唑嘌呤、环孢素A和他克莫司可用于预防或控制妊娠期间的SLE复发。对妊娠期疾病活动的患者,可考虑激素、羟氯喹与免疫抑制剂联合使用。
2. 妊娠3个月内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增加胎儿唇腭裂风险,因此如因病情需要必须使用,不推荐妊娠3个月内使用中高剂量。用药期间应尽量保证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
3. 不应使用对胎儿有风险的药物,如:霉酚酸酯、环磷酰胺、来氟米特和甲氨蝶呤等。
4. 避免使用诱发SLE症状的药物,如:磺胺、青霉素、链霉素、普萘洛尔、甲基多巴、利舍平、疫苗类、口服避孕药。
生活方面
1. 避免接触常见的危险物质,如某些化妆品含有可能诱发SLE的成分,如染发剂、纹眉剂等。
2. 注意防晒。
3. 适度运动。
4. 戒烟。
5. 注重心理支持。
哺乳期
如果孕妈平安度过了孕期,在哺乳期也要注意预防和控制SLE复发。
1. 新生儿应密切随访,在出生后2周、满月后每月至出生后6个月都应进行随访,此后每3个月随访1次,至少至1岁。
2. 新妈妈仍需继续服药,并于风湿免疫科随诊,根据病情变化调整服用药物。
3. 母乳是婴儿最天然安全的食物,母乳含有丰富的营养素、免疫活性物质和水分,能够满足0~6个月婴儿生长发育所需的全部营养,任何配方奶、牛羊奶等无法替代。SLE妈妈也不要轻易放弃宝宝的这顿营养大餐,哺乳期口服泼尼松、羟氯喹与非甾体抗炎药的患者都可以进行母乳喂养。服用泼尼松剂量超过20mg/d或相当剂量,应弃去服药后4h内的乳汁,并在服药4h后再进行哺乳。
科学备孕,科学喂养,
定时服药,按时检查,
您也可以成为一名幸福的“狼”妈妈。
作者: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主管药师 张娜
审核专家: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药剂科 副主任医师 王宝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