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秦时期,我国就有了专门验尸的人,称为“令史”,算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令史在秦时对刑事案件中的损伤进行检查,也检验疾病,所以也算得上是现代刑事警察、检查人员、法医、痕迹检验员的前身。
到了宋代,这种类似现代法医的技术人员,正式被称为“仵作”或“行人”,又叫“团头”,其女性同行叫做“坐婆”、“稳婆”等,主要负责对妇女的下身进行检查。
宋慈算是古代法医里面最有建树的一个人,他在任职期间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并对药学、医学、毒学等进行了详细的钻研,最终编撰成了《洗冤集录》,成为宋朝及后世历代司法官吏、检验人员学习法医知识并进行检验的指南。
当然,随着科学的不断进步,如今的检验手段已相当丰富、准确,可以通过痕迹、血液、X射线、DNA、指纹等,结合现代仪器揭示死因寻找真凶,将罪犯绳之于法。
千古悠悠,星移斗转,但不管时光如何变幻,这些还世间大白真相的人,都值得我们最深沉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