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邯郸一男子超量服用某镇痛类处方药,酿成一场4死10伤的惨烈车祸。镇痛类处方药为何危害这么大?它与毒品有哪些区别?
撰文/司倩(郑州人民医院抗肿瘤专业临床药师)
审核/熊朝刚(西安市胸科医院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
赵宁(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副主任药师)
新媒体编辑/李云凤
图文编辑/陈永杰
日前,河北邯郸市区发生的一场车祸上了网络热搜,车祸造成了10人受伤,4人死亡。警方通报显示肇事嫌疑人因超量服用某镇痛类处方药,酿成车祸。很多网友对通报中某镇痛类处方药提出了质疑,认为此嫌疑人是“毒驾”。那么镇痛类处方药与毒品究竟有哪些区别呢?
▲车祸现场(图片来源/央视网)
首先我们来看下镇痛药的分类:
镇痛药简单地说分为非阿片类处方药及阿片类处方药。
非阿片类镇痛药包括非甾体抗炎药和神经病理性疼痛用药,其中非甾体抗炎药包括布洛芬、吲哚美辛、双氯芬酸等,目前市场上在售的此类单方药品基本上均为非处方药,长期使用不会有成瘾的风险,也不会产生嗜睡或呼吸抑制等影响驾驶或机械操作的副作用。
▲布洛芬是常用的镇痛类非处方药(图片来源/科普中国)
神经病理性疼痛用药
目前临床常用的有普瑞巴林、加巴喷丁等,此类药物为处方药,正常用法用量下即有头晕和犯困的不良反应,过量服用可能会导致嗜睡、意识模糊,甚至有昏迷的病例报道。一般头晕和嗜睡在开始使用的短时间内出现,长期服用一般均可耐受,若无法耐受一般也会在服药初期即停药而换用其他止痛药。
阿片类镇痛药
目前在售的有口服剂型的药物有:吗啡、羟考酮、美沙酮、曲马多等。此类药物为国家特殊管理药品,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服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嗜睡、呼吸抑制甚至不合理使用还可导致药物依赖。此类药品如果管理、使用得当,就能发挥药品固有的防病治病功效;反之,如果管理、使用不当,不仅危害人民身心健康,而且危害社会。目前在我国此类药品需经医生处方才可开具,且每次开具的疗程也有严格的限制,一般情况下不会流入社会造成滥用。在大家的认知中,此类药物往往与毒品划等号。
▲镇痛类处方药复方曲马多片成为新型毒品(图片来源/科普中国)
那么阿片类镇痛药究竟是不是毒品呢?
《禁毒法》(草案)中对于毒品的定义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由此可见阿片类止痛药大部分均属于毒品的范畴,这类药品具有成瘾性,一旦滥用就沦为了毒品。但是这类药物也是重度疼痛尤其是癌痛患者长期使用的止痛药,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使用是不会成瘾或滥用的,一旦发现患者有觅药(不顾一切想药、找药和使用药物)行为,需给予正确的指导并严加管理,避免药物滥用对个人、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参考文献: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禁毒法》草案
4.《NCCN成人癌痛临床实践指南》
出品:科普中央厨房
监制:北京科技报 | 北科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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