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此举可更好地引导科技向善,规范科技创新行为。
撰文/李鹏 编辑/吉菁菁
新媒体编辑/李云凤
搞科学研究,有了科技伦理的“紧箍咒”。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首次对我国科技伦理治理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对推动我国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的伦理规范将会带来深远的影响。
最近几十年,我国科学技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不仅成为全球高质量科技论文第二大贡献国,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方面也位居全球前列。但长期以来,科技伦理一直是我国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的一个短板,有些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突破科技伦理的边界,不仅引起了社会争议,造成经济损失,有时甚至还影响了相应科技领域的整体形象。
譬如前些年某些高校院所和企业的科研人员为了发论文、牟私利,研制推广危害人体健康的“瘦肉精”技术,并刻意隐瞒其副作用,甚至研发出“掩蔽剂”专门对付有关部门的检测。在轰动一时的“基因编辑婴儿案”中,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等人共同非法实施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和生殖医疗活动,虽然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双胞胎婴儿已经出生,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此外,现在一些新兴科技带来的涉及人类生命健康安全、隐私保护、家庭和社会关系、生态安全等方面的科技伦理问题,不仅使既有科技管理体制面临巨大挑战,同时也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甚至社会风险,科技创新本身的持续健康发展也受到干扰和影响。
科技双刃剑的作用,关键是要做好伦理规范和防范,力求规避、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防止科技成果被误用、滥用,避免危及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进行科技伦理治理,推动科技向善已成为当务之急。这是我国从科技大国走向科技强国的必然选择。
无规矩不成方圆,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也是如此。如果科技伦理缺位或管理不完善,一些新兴领域常处于“裸奔”状态,研究人员或其他技术工作者难以明晰科技伦理的边界,有时就会在不知不觉中陷入科技伦理的陷阱中。也有部分人为了私利或者其他目的,打科技伦理的“擦边球”甚至是直接越过“红线”。即使短时间内可能没有造成太大的危害,但日积月累,对整个社会乃至国家来说,易导致风险隐患。因此,在科技伦理方面建立防火墙很有必要。
“防火墙”怎么建?既不能阻碍科学技术前进的步伐,也不能让科学技术的发展成为“无缰之马”。坚持“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五项科技伦理原则之外,还得让法律长出“牙齿”。这次中办、国办《意见》明确提出要对违反科技伦理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体现了用法律责任守住科技伦理底线的治理思维。
意见还明确,“十四五”期间,重点加强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科技伦理立法研究,及时推动将重要的科技伦理规范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这的确是抓住了伦理治理的“命门”。
科技伦理的治理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体制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领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也是必须要面对的挑战和难题,惟有解决这些环节中的关键性问题,补齐短板和漏洞,形成完善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才能收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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