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这四个字有狭义和广义两个概念。狭义上指东汉许慎的一部汉字学著作,简称《说文》;广义上就是解说“文字”。
大家知道,古代汉语多为单纯词,只包含一个语素,一般情况下也只用一个字表示。如果用两个或多个字表示的话,也是必须组合起来才有意义,不能拆分,比如“葡萄”“沙发”等音译外来词。
因此,“文字”显然不是单纯词,非为古代汉语的概念。也就是说“文”是“文”;“字”是“字”;“文字”是“文字”,是三个概念。
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说文解字·叙》
独体为文
“依类象形”者即是“独体”;“形声相益”即为“合体”。古代独体为“文”,合体为“字”。二字何为一个词不分彼此,那是现代汉语的含义。
文,错画也。象交文。今字作纹。——《说文》
“错”即交错。所以,“文”就是“纹”的本字。本义为花纹、纹理。
上图自上而下分别为甲骨文和金文的“文”。甲骨文字形像众多线条交错形成的图案,表示古人刻画出来用以表达某种意义的图画符号。也有说是表示一个叉腿站立的人(武士),胸前画着花纹,尤其针对金文的解释。
《礼记·王制》:“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
此句是说少数民族(东边的夷人)都披散着头发,在身上刺花纹,还有人吃生食。古人为啥要文身?因为打仗的时候赤膊上阵,不给自己做上记号容易造成敌我不分。所以最早的文(纹)具有符号识别功能。后来黑社会也这么干,都是打古代土人那儿继承来的。
应该说两种观点都有道理,但后一种说是叉腿站立的人,我表示怀疑。尽管形态上接近甲骨文的“交”字,但这种解释似乎道理不够充分,为何要叉腿站立?是否可理解为正在行进中的人更合理些呢?
后来“文”用作文字、文化、文章等义,用作表示花纹的“纹”时则加上了绞丝旁。所以你看直到今天,“文身”这个词的正确写法还是用“文”。
书画何以同源?
清楚了“文”的含义,我们又可以引申理解另一个概念,那就是“书画同源”。首先“书画同源”这个词是后来的,而其中的“书”字,就是书法,以汉字为基本元素。
传仓颉“观鸟迹虫文始制文字以代结绳之政”。由此可知,最初的“汉字”或者说“文”都是“象形符号”。所以,远古时候“字”或者说“文”与“画”还没有十分明确的区别意义,其功能都是为传递信息,弥补声音不能传于异地之不足。
因此,书法艺术的第一批作品是一些刻画符号——象形文字或图画文字。这些符号首先出现在陶器上,最初只表示一个大概的混沌的概念,没有确切含义。
所以有人认为,伏羲画卦、仓颉造字等,是为书画的共同源头。文字与画图初无歧异之分,这也就是书画同源了。
合体为字
说过了“文”,下面来看“字”。字在《说文解字》中关于含义的解释就两个字:“乳也。”什么意思呢?“乳”就是生孩子,人和鸟生子都叫乳。“字”应该是“文”以后才有的,所以在甲骨文中我没找到它的字型。下图是金文等其它材料中找到的“字。”
“字”的造字法是会意兼形声。“会意”“形声”都是造字六书中的概念,后面的章节里会详细讲解。
《说文解字》:字,从子在宀下,子亦声。
“子”既是形旁也是声旁,“子”所代表的是小孩,即后代;“宀”是房子。所以“字”的造字本义是:在房子里生孩子(包括怀孕和哺乳)。当然,能生孩子的只有女人,因此我们又可以理解为女子出嫁后生育后代。
如《周易·屯卦》六二爻辞: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此处的“字”则引申为“出嫁”,意思是女子坚持不嫁,到十年才嫁。
后来,“字”又引申为成年礼的一部分。在古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口头上称“名”,类似于今天的“小名”,用于非正式场合,属贱称。“名”只可父母或自己使用,别人不能叫,否则和骂人一样,是极不尊重的行为。待子女成年后,父母或长辈再为其取“字”。字是名的解释或补充,以表其德行,用于正式场合,属尊称。所以“字”又叫“表字”。
大户人家,尤其读过书的女子也可以有“表字”。一说女子的字需在其订婚后由夫家赠送,未嫁的女子无字。因此,有个成语叫做“待字闺中”。这里的“字”既代表出嫁,又是出嫁后才可以有的“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