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职工维权的有力武器把法律学好、用好能让咱职工小伙伴们更加科学、理性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发挥科技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近日,温州市项和乐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温州市未来城市发展促进会就业创业导师工作委员会、温州市经营师协会国土勘测服务团、龙湾区网络界人士联谊会同心服务队、温州景观协会参加了由龙湾区总工会主办职工维权普法活动。
此次活动,采取网络学习和宣传了“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的阻扰”
通过此次宣传,进一步普及职工维权法律知识,增强了职工自我保护及预防意识,让我们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项和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