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
中国的主要自然灾害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大小灾种多达100多个。近25年来,除现代火山活动外,地震、台风、洪涝、干旱风沙、风暴潮、崩塌滑坡泥石流、风雹、寒潮、热浪、病虫鼠害、森林草原火灾、赤潮等几乎所有重要灾害都在中国发生过。中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国土面积受到洪涝灾害威胁,东部、南部沿海地区以及部分内陆省份经常遭受热带气旋侵袭,东北、西北、华北等地区旱灾频发,西南、华南等地严重干旱时有发生。中国发生过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的区域约占国土面积69%。山地、高原因地质构造复杂,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海域风暴潮和赤潮多见,森林和草原火灾易发。中国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
⒉ 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大
中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阶段,遭受气象灾害的损失逐年剧增。1949~2013年中国气象灾害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在波动中呈显著上升趋势,尤其是1990年以来上升尤为明显(见图1),同时1949~2013年中国洪涝面积和受洪水影响的县数在波动中呈现出增加的趋势(见图2)。1989年以来的近30年间(不含2008年巨灾年),中国年均受灾人口近4亿人次,因灾死亡失踪4000多人,紧急转移安置约1000万人次,倒塌房屋280万间,直接经济损失约2300亿元(见表1)。特别是1998年夏季发生在长江、松花江和嫩江流域的特大洪涝,2008年1月末到2月中下旬发生在中国南方地区的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2008 年5月12日发生在汶川的里氏8.0级特大地震,均造成重大损失。最近20年来,遇难人口年平均达8547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9/106;直接经济损失年均为2381.4亿元,占全国GDP的2.21%,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自然灾害灾情仍处于较为严重的水平。从巨灾造成的损失来看,除人员伤亡有明显减少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绝对值明显增加,相对于GDP的比例也没有明显的减少。
⒊ 设防水平低,城乡差异大
中国广大城市整体设防水平偏低,除个别大城市外,一般城市抗震设防水平低于7~8级烈度;抗台风与防洪水平大部分低于50~100年一遇。中国广大农村对地震、台风与洪水几无设防,从而造成“小灾大害”的局面。中国自然灾害的时空演变比较复杂,与此同时快速城市化加剧了许多城市化地区的灾害风险水平。就全球而言,中国正处在北半球中纬度与环太平洋多灾地带,再叠加较为稠密的人口密度和区域经济社会水平发展的巨大差异,又由于设防水平低,从而形成在全球尺度上较为偏重的灾情和较高的脆弱性;特别是由于中国城乡在防范自然灾害风险水平上的巨大差异,从而形成广大农村、牧区较高的脆弱性。在广大城镇地区,特别是广大县城及其所属乡镇所在地区,由于快速的景观城市化,防灾脆弱性也明显升高,形成高脆性的城镇连片分布区。
⒋ 灾害风险高,东西差异大
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几率增大,出现超强台风、强台风及其引发的风暴潮、暴雨洪灾的可能性增加。局部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仍频繁发生。随着地壳运动的变化,地震灾害的风险也有所增加。森林草原火灾、农林病虫鼠害等有增无减。城镇化加快、人口和财富的暴露集中,全国自然灾害高致灾区域与中东部经济社会发达地区相叠加,不仅使这些地区的灾害风险增高,而且也使灾害风险防范任务日益艰巨。从中国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年国内生产总值损失期望值来看,东部高风险区的大部分地区达到0.85%,少部分地区达1.0%以上。从统计资料来看,在现状设防水平下,高风险区的面积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2.14%,中风险区占11.60%,低风险区占53.83%,几乎无风险或极低风险区占32.41%,显示出中国整体风险水平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