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科技新政驱动创新引擎科技日报 2016-12-23 作者:唐 婷 |
1 国家科技计划 告别“973”“863”迎来重点研发计划
今年2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指南一发布,便引来了众多科研人员“围观”。在指南中,人们已经找不到973计划、863计划的身影。和项目申报密切相关的“怎么报”“报什么”“报给谁”,是科研人员最为关心的一些热点话题。
事实上,改变的不仅仅是计划名称。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钱小勇处长介绍,项目指南依然是科研人员申请项目时候的“宝典”,不管是从事哪一类科研工作的人员,都可能从指南中找到支持方向。每一个重点专项都是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设计的,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创新链布局,研发的上下游各个阶段是环环相扣的。
给科研人员减负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一大亮点。为了避免很多科研工作者辛苦填写了全套申报书而未能立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全面推行“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的申报评审方式。即先由项目申报者提交3000字左右的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
申报形式的变化,折射出的是科研项目管理机制的深层次变革。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曾骞处长表示,政府通过不断优化科技计划管理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对专业机构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真正分开“裁判员”和“运动员”。最终形成政府在高级“智库”的参谋下决定做什么,专业机构在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下决定谁来做,从而建立起各方面有效监管、互相制约的全新管理模式。
2 成果转化 细化政策更接“地气”
修订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如果把它比作是一只落地的“靴子”,那么另一只“靴子”——确保法律落到实处的相关政策细则的出台自然备受瞩目。
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通知。“《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为确保法律落到实处,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科技部政策司法规与知识产权处处长张杰军认为,与法律相比,《规定》的最大看点是对法律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补充,提出了更为明确的操作措施。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44、45条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做了原则性规定: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明确在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所得奖励份额不得低于奖励总额的50%。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后,担任行政职务的科研人员在“下海”创业后面临一个现实困难:如果创业失败,回原单位还有自己的位置吗?
“《规定》明确提出,科研人员可以在企业兼职、可以离岗创业,保留3年人事关系。”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综合所所长陈宝明看来,这是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关于科技人员流动的细化规定,该条款能保障科技人员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遭受本单位的歧视性待遇,为其创业免除后顾之忧。
3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 提出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
5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到2030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三步走”目标,并做出具体部署。
科技部火炬中心党委书记翟立新参与了《纲要》前期调研和制定工作。在他看来,《纲要》体现了当前与长远的结合、改革与发展的结合、全面与重点的结合。“《纲要》和之前的系列文件一脉相承,但它又是更高层次的部署,是对创新驱动发展的顶层设计。”
《纲要》提出,坚持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同步发力,强化科技与经济对接,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创新规律,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构建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环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部长吕薇认为,《纲要》部署的系列政策措施体现了综合性。“以前我们总是就科技论科技,但创新需要综合政策的支持,有效的创新必须从市场获得认可,研发只是创新的一部分。”
在“推动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创造发展新优势”里,《纲要》明确提出要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智能绿色制造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现代能源技术、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保技术、海洋和空间先进适用技术、智慧城市和数字社会技术、健康技术、现代服务技术、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十大技术。
“这最后一项值得我们特别关注。因为当前各学科技术日新月异,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看得明白的趋势我们做了相对清楚的描述,将‘能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写进来,是符合科技发展趋势的。”翟立新说。
4 “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 绘制未来五年科技发展新蓝图
历时两年多,经过上百家机构、上千名专家研讨并反复修改后,国务院今年7月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未来五年国家科技创新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战略任务和改革举措。
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吹响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号角后的第一个科技创新规划。《规划》描绘了未来五年科技创新发展的蓝图,提出到2020年,国家综合创新能力世界排名进入前15位,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科技进步贡献率从2015年的55.3%提高到60%;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量较2015年翻一番,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2.5%。
“体现了科技与经济、科技与创新的结合。从创新的全链条即从研发到产业化整个过程进行规划,是《规划》的突出亮点。”《规划》顾问组专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部部长吕薇认为,《规划》还体现了整体性、协调性、前瞻性、针对性,在战略布局上,将科技和产业发展趋势相结合;在政策措施上,针对创新链条的各个环节和问题进行改革并出台政策。
《规划》强调,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确保如期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为建成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5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 “啃骨头”抓落实重在“放管服落”
申报课题程序复杂且繁琐,为报销科研经费三天两头研究财务报表……这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中的怪现象,有望在深化改革中逐渐消失。今年7月,《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与之前的系列文件相比,《意见》将着力点放在啃骨头、抓落实、求实效上,聚焦“放管服落”改革。
推进科研项目资金“放管服落”改革,首先要理顺政府与科研机构的关系,创新科研管理的体制和方式,该“放”的权要放到家。《意见》指出,将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合并后,若总费用不超过直接费用的10%,就不用提供预算测算依据,科研人员在编制这部分预算时不用再具体到开会与出差次数。同时,“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高校和科研院在科研项目预算调剂上将获得更大自主权。
权力下放后,如何确保项目承担单位“接得住,管得好”?为此,《意见》强调项目承担单位要依法理财、规范管理。不仅要强化单位法人责任,各单位要制定内部管理办法,落实项目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劳务费分配管理、结余资金使用等管理权限。
所谓“服”就是要服务到位,不仅要“减负”更要“加油”,让科研人员真正享受创新红利。《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改进服务,为科研人员简除烦苛、松绑减负,着力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
好的政策也要得到好的落实,如要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堵点,还需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配套细则。《意见》强调,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督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6 知识导向分配新政 科研人员可适度兼职兼薪
“造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拿手术刀的不如拿剃头刀的”……这些一度流传在坊间的段子或许有些夸张,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知识分子工资条上的“尴尬”。
今年11月,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为科研人员热议的焦点。有人称,此新政落地,科研人员的工资条将有重大变化,涉及收入分配的“老大难”问题有望破解。
“《意见》扩大了正向激励措施,尊重知识和人才、鼓励创新的导向性作用突出,既破除了阻碍教学科研人员创造力的部分显性障碍,也触及了一部分隐性障碍。”中国科学院大学公管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副教授刘朝认为,科技成果产权长期激励、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是《知识导向分配意见》的最大亮点。
“这个文件主要是针对我国科研人员的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不完全匹配的问题,提出了明确分配导向完善分配机制的7个方面,21条改革部署。”科技部副部长李萌在国新办通气会上介绍说,《意见》基本思路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具体措施上突出推动形成体现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在收入分配上的自主权,发挥科研资金、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技人员的长期激励作用,允许科研人员依法依规适度的兼职兼薪。
此外,根据不同的创新主体、创新领域、创新环节智力劳动的特点,《意见》还实行有针对性的分配政策。针对备受科研人员关注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问题,《意见》特别强调要在产权激励上体现。
7 “双创”政策 利好不断频发“红包”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持续推进,越来越多的人迈出了创业的第一步,搭建创业平台的众创空间也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盘点过去一年的新政策,“双创”无疑是个高频出现的关键词。作为创业者,2016年的政策“红包”你都领了没?
今年1月,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进行了修订完善,适当放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对科技人员比例、科研经费比例等进行了下调。
新规在科技人员比例方面,一是取消学历限制,不设门槛、不唯学历,以适应“创新驱动”战略的推进;二是将科技人员占比由30%下调至10%。同时,将年营业额小于5000万的中小企业的研发费占比由6%下调为5%,对小企业予以政策倾斜,还取消“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等限制。
众创空间已经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阵地和创新创业者的聚集地。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促进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
该《意见》要求,要从财政资金支持、税收政策优惠、金融手段创新等方面支持众创空间的专业化发展。通过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客等多方协同,打造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众创空间,吸引更多科技人员投身科技型创新创业,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服务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为创新发展方式、实现跨界融合,《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先后出台,鼓励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物流、医疗等各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8 科技创新中心 京沪领衔打造全球“品牌”
今年4月,国务院批复印发了《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以下简称《上海方案》),授权上海试点10项、20条改革措施,围绕政府管理、激励分配、成果转化等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并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力求在1—3年实现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改革动力和制度保障。 《上海方案》提出,通过滚动实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2020年前,上海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基本框架体系;R&D经费支出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超过3.8%。到2030年,上海着力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在服务国家参与全球经济科技合作与竞争中发挥枢纽作用。
紧随其后,今年9月,国务院印发《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北京方案》),明确了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北京方案》明确,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定位是全球科技创新引领者、高端经济增长极、创新人才首选地、文化创新先行区和生态建设示范城。发展目标是:到2017年,科技创新动力、活力和能力明显增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初具规模;到2020年,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引领全国;到2030年,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更加优化,为我国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此后,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北京市科委联合发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该《规划》提出,到2020年,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进一步强化,将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支撑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十三五”期间,北京将强化原始创新,打造世界知名科学中心,建成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技城,形成国际一流的综合性大科学中心。北京将全面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服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更多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北京,积极争取国家实验室在京建设。为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全民共享,北京将实施五大民生科技行动和八大技术跨越工程。
责任编辑:li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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