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管控让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更加安全

科普中国-智慧农民 2021-03-31 作者:惠农新政

深耕土地的农民朋友,对土地充满了感情,对粮食的安全是非常在乎的,而转基因技术出现的这些年来,很多农民朋友对它并不了解,甚至会有谈“转”色变的情况,到底转基因生物安全是怎么样呢,我们通过《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一起来学习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在2001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4号就发布了,并于2011年和2017年进行了两次修订。管理条例的出台就是为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都必须遵守这个条例。


 

      而什么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呢,就是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一)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二)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三)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四)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分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所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就是指防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风险。国家也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实行分级管理评价制度。 农业转基因生物按照其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的危险程度,分为Ⅰ、Ⅱ、Ⅲ、 Ⅳ四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利用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的或者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分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定、登记或者评价、审批前,应当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在第三章 生产与加工这个章节,我们可以重点关注下。 生产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应当取得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生产单位和个人申请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通过品种审定;(二)在指定的区域种植或者养殖;(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四)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 生产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生产档案,载明生产地点、基因及其来源、转基因的方法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流向等内容。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品种、范围、安全管理要求和相应的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并定期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情况和产品流向的报告。

同时, 在第四章第二十五条中,规范了经营方面的要求, 经营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和个人申请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经营许可证,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经营档案;(二)有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三)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另外,  经营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经营档案,载明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来源、贮存,运输和销售去向等内容。

     学习了以上内容后,想必大家对转基因和转基因生物安全有了科学的认识和了解,希望对各位朋友有所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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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科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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