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协关于举办第二届深圳科普成果展示大赛的通知深圳市科协 2021-08-20 |
深圳市科协关于举办第二届深圳科普成果展示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科普工作者、有关人士: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为优质科普成果建立展示平台,促进相互交流和学习,市科协决定举办第二届深圳科普成果展示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第二届深圳科普成果展示大赛。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包括活动类和资源类:
1.活动类项目是指通过线上或线下面向青少年、市民举办的各类科普活动、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等。
2.资源类项目是指科普图书、科普影视以及各种科普产品等。
2020年首届深圳科普成果展示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不可再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二)时间要求
参赛项目须是2021年7月30日前在深圳市内已开展的科普活动或已完成开发的科普资源。
(三)参赛对象
从事科普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是参赛项目的主办(或承办)方或拥有参赛项目的知识产权。
三、报名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参赛者在2021年8月30日下午18:00前将报名表(附件1,盖章后扫描)、承诺函(附件2,盖章后扫描)、参赛项目PPT(或视频等其他形式)、参赛者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等打包发送至市科协科普部邮箱kxkpb@shenzhen.gov.cn。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对表现突出的组织单位予以表彰。
五、项目评选
项目评选分为初审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
(一)初审
8月31日之前,市科协组织对参赛者提交的参赛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将进入现场答辩环节。
(二)现场答辩
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环节,由参赛者结合PPT、视频或实物等形式对参赛项目从组织、亮点、特色以及实效等方面进行介绍和展示(控制在10分钟以内)。介绍结束后,评审专家可根据项目情况提出问题,由参赛者进行答辩。答辩结束后,评审专家根据评审细则(由市科协科普部负责制定)进行打分。
六、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区(新区)科协(科创局、科创经服局)推荐不少于3个项目参赛,市科协所属科技社团、科普基地等每个单位原则上至少报送1个参赛项目。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联系人:吴欢,电话:82550276)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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