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州市琶洲地区将设立互联网法庭科普中国-科技让生活更美好 2018-01-15 |
王勇(廖雪明/《广州日报》)
在广州,涉互联网的案件很快就可以在网上进行审判。昨日,广州市中院院长王勇接受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采访表示,今年的一个工作重点就是推动互联网法庭和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将在互联网企业聚集的琶洲地区,由海珠区法院先设立互联网法庭,案件的审理都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未来互联网法庭正式运作之后,广州市也将着手推动建立互联网法院。
需求:广州涉互联网的案件非常多
“广州的电子商务交易在全国排第一,广州也是互联网企业的集聚区,广州涉互联网的案件也非常多。”王勇说:“广州市两级法院过去一年受理的涉互联网案件超过16000件,为了促进广州市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设立互联网法庭和互联网法院是一个客观需要。”
据王勇介绍,率先设立第一家互联网法院的杭州市也是互联网企业云集,但一年的涉互联网量仅12000件左右,还不及广州。他还表示,由于广州智慧法院的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因此,在通过网络平台化解纠纷方面,广州具有技术优势和先发优势。
王勇透露,实现在网上审理案件分两步走,第一步先设立互联网法庭,第二步再推动建立互联网法院。目前在琶洲设立互联网法庭,已经有了充分的论证,也有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审理的案件是涉互联网的案件,例如网上购物、互联网金融引发的纠纷等等。审理的形式不再是“法官和当事人面对面”,而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
依托:将与大型电商平台进行数据共享
据了解,广州中院将以网络服务平台为依托,把部分商事案件的全部诉讼环节都搬到网络,推动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裁判等在线完成,有条件的案件进行网上宣判,打造商事审判的网上法庭。
为此,广州中院将在法庭上设置电子证据保存、展示设备,方便庭审时将当事人拍照、扫描或留存的电子证据直接进行在线展示、质证,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并将与淘宝、天猫、京东、唯品会等大型电商平台的数据对接共享。
今年2月后,通过“微法院”小程序刷脸认证进行远程开庭将推广至全国范围,即使是广州的当事人,只要愿意都可以在家中通过“微法院”进行庭审,法庭中只有法官和书记员。
试水:杭州当事人“刷脸”参加广州庭审
事实上,广州中院不久之前已经有了推动智能化平台延伸至具体案件的尝试。针对电子商务类案件增多的情况,广州中院在商事审判庭成立了全国首个电子商务审判合议庭,专门处理电子商务纠纷案件。
2017年12月27日14时29分,距广州中院电子商务合议庭某案的开庭时间还剩1分钟,书记员和一方当事人代理律师早已到庭就座,而另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陈律师却远在千里之外的杭州。庭审能否正常进行?此时,陈律师拿出手机打开“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的在线开庭功能,通过微信实名验证,几秒钟过后,陈律师即刻出现在了法庭显示屏的合成画面上。随即书记员请合议庭就座,审判长一敲法槌,宣告本次庭审正式开始。
这是广州中院电子商务合议庭首次依托智慧法院,把庭审从法庭延伸到了网上和掌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在线庭审”。(记者 杨洋 魏丽娜 汤南 何颖思 卢文洁 秦松 梁超仪)
责任编辑:科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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