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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富贵)
自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以来,碳达峰碳中和已然成为一个热点话题。近年来,全球反常自然灾害频发。如处于低纬度的德克萨斯州出现破坏性寒潮、格陵兰岛出现几十年不遇的大规模强降雨等等。种种反常自然现象表面,气候变化可能迎来一个非常重要的转折。正如总书记讲的那样:“人类不能忽视大自然一次又一次的警告,沿着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发展不讲保护、只讲利用不讲修复的老路走下去”。面对严峻的形势,全球各国应该携起手来,采取实际行动,共同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既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当今所有能源产业的发展,几乎都伴随着煤、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使用。也就是说,碳排放格局是由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决定。只有从根本上改变能源产业结构,减碳战略才能真正意义上得以实现。
因此,应当构建一种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能源产业关系,坚定不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正是实现这种转变过程必不可少的环节。这是一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千年大计,也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能力的一场大考。这一系统性工程,涉及碳汇、减排工程、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非化石能源、碳排放权交易、碳战略。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仅需要高效统一的国家管理,开放独立的市场机制。还需要依靠各领域技术水平的整体进步,对各行业人才的培养,全民参与减碳行动,以及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国际合作。如此大的变局,必然引发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经济变革。必然引发一场关于能源产业结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变革。
目前碳排放主要来自煤、石油、天然气这三大类。能源活动排碳量占比84.4%,工业活动排碳量占比15.4%,农业活动占比-0.8%。可见,减碳战略核心在于减少能源活动和工业活动中的碳排放。从这个方面来看,抓紧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研究碳中和战略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应建立起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要实现2030年碳排放量达到峰值这一目标,我们首先要争取在2025年甚至更早实现碳排放增长率达峰,随后在2030年前将碳排放增长率降低至零,并建立起碳排放总量的约束性指标。在2030年我们产生的碳峰值越大,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压力也就越大。因此,在2030年以前,应在不影响制造业发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减少碳排放量。不能光喊口号,而是要建立完善的碳排放清单,将碳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领域各行业。明确责任,层层把控,加强任务落实力度。
因此,应大力开展技术攻关,从碳产生前和碳产生后两个角度寻找突破口。首先,应大力发展风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并大力发展由电能驱动的新能源产业,来减少能源活动和工业活动排碳量。其次,要加大对碳捕捉技术的研发力度,通过科技创新来中和已经产生的碳。实现对碳的捕获利用与封存。
我们不能完全依靠政府强制力和号召里来促进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而是应当建立系统完善的碳排放建议体系和技术支持队伍,系统培养碳达峰碳中和人才。以形成成熟高效的碳金融和碳排放交易体系,尊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才是促进碳中和稳步推进的固本法则。举一个例子:当地政府规定某企业今年的减碳指标为50吨,如果该企业独自达成这一指标,该企业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去建立生产线,否则只有通过减产来减少碳排放。现在如果有一家专门进行碳处理的公司,该排放碳的企业只需要向碳处理公司支付一定费用购买50吨的碳排放权,则该企业排放的碳只需由该碳处理公司进行捕捉回收即可。这样即省去了排放碳的企业建立生产线和设备维护所需的费用,又能使碳处理公司从这获得盈利,这就是碳金融与碳排放交易。只有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才能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才能从根本上推进减碳战略。
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我们要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既要求政府层面对碳排放总量以及具体目标的规划,又要求建立完善的符合市场规律的运行机制。其二,要明确碳达峰与碳中和的关系,在不影响制造业发展的前提下,及早制定详细的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三,要走非化石能源开发与节能减排并行的道路,在通过发展非化石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基础上,通过节能减排减少碳排放量。最后,要兼顾国内发展现实与国际气候变化合作的关系。我们既不能关起门来搞发展,又不能完全按照发达国家风向走。而应该实事求是,走符合国情的,适合于我们自身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