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心式取水(river centre intake)是指取水构筑物建于江心,在进水井壁上设有进水孔,从江心取水的方式。适宜在大河、含砂量大、取水量大、岸坡平缓且岸边无建泵站条件的个别情况下采用。由于取水构筑物建在江心,缩小了河道过水断面,容易造成附近河床冲刷,故要求基础深,施工困难。此外自取水构筑物至河岸要建造较长的引桥,其造价较高;对航运有影响;还要防止放木、冰凌的冲击。
简介江心式取水(river centre intake)是指取水构筑物建于江心,在进水井壁上设有进水孔,从江心取水的方式。适宜在大河、含砂量大、取水量大、岸坡平缓且岸边无建泵站条件的个别情况下采用。由于取水构筑物建在江心,缩小了河道过水断面,容易造成附近河床冲刷,故要求基础深,施工困难。此外自取水构筑物至河岸要建造较长的引桥,其造价较高;对航运有影响;还要防止放木、冰凌的冲击1。
取水构筑物设置的一般原则意义:江河取水构筑物位置的选择是否恰当,直接影响取水的水质和水量、取水的安全可靠性、投资、施工、运行管理以及河流的综合利用;
要求:深入现场调査硏究,根据取水河段的水文、地形地质、卫生等条件,全面分析,综合考虑,提出几个可能的取水位置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从中选择最优的方案2。
位置选择考虑因素具有稳定河床和河岸,靠近主流,有足够的水深弯曲河段上,取水构筑物位置宜设在河流的的凹岸;如果在凸岸的起点,主流尚未偏离时,或在凸岸的起点或终点;主流虽已偏离,但离岸不远有不淤积的深槽时,仍可设置取水构筑物。
在顺直河段上,取水构筑物位置宜设在河床稳定、深槽主流近岸处,通常也就是河流较窄、流速较大,水较深的地点,在取水构筑物处的水深一般要求不小于2.5~3.0m。
有边滩、沙洲河段,注意其形成原因、形态和趋势,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边滩、沙洲下游;一般设置在其上游不小于500m处合适地段。
有支流汇入河段,由于干流、支流涨水的先后、幅度不同,容易在汇入口形成堆积锥,取水口应离开汇入口上下游足够的距离,多设置在汇入口干流的上游河段上。
在游荡性河段设置固定式取水口比较困难,必要时刻改变取水构筑物型式或者对河道进行整治,保证取水河段的稳定性。
取水口宜设置在水质较好的地段城市和工业企业的上游,避开污水排放口100m以上,并建立卫生防护带。
岸边水质差时可伸入江心取水1。
避开河流中的回水区和死水区,防止泥沙、漂浮物堵塞和淤积取水口沿海地区受潮汐影响的取水口,应考虑海水对河水影响的措施具有良好的地质、地形及施工条件。
取水构筑物应设在地质构造稳定、承载力高的地基上。
取水构筑物不宜设在有宽广河漫滩的地方,以免进水管过长。
选择取水构筑物位置时,要尽量考虑到施工条件,除要求交通运输方便,有足够的施工场地外,还要尽量减少土石方量和水下工程量,以节省投资缩短工期。
靠近主要用水地区位置选择应与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相适应,全面考虑给水系统的合理布置。在保证取水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靠近主要用水地区,以缩短输水管线的长度,减少输水管的投资和输水电费。此外,输水管的敷设应尽量减少穿过天然或人工障碍物。
注意人工构筑物或天然障碍物应避开桥前水流滞缓段和桥后冲刷、落淤段,一般设在桥前0.5~1.0km或桥后1.0km以外;与丁坝同岸时,应设在丁坝上游,与坝前浅滩起点相距一定距离处,也可设在丁坝的对岸3。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石季英 - 副教授 - 天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