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耳聋是指使用某些药物治疗疾病或长期接触某些化学制剂所引起的位听系统中毒性损害。药物性耳聋已成为耳聋的主要病因之一,婴幼儿时期中毒可致严重听力损伤,影响言语功能发育而聋哑,贻害终身。其致聋原因多由于药物中毒引起,特别是氨基糖苷类药物最为多见。[]
病因
常见的耳毒性药物及物质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1.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等。
2.抗肿瘤药物,如顺铂、卡铂、氮芥等。
3.袢利尿剂,如呋塞米、依他尼酸等。
4.水杨酸盐类的镇痛药。
5.抗疟药,如奎宁、氯喹等。
6.其他,如重金属类制剂、吸入性有害化学气体。
临床表现1. 症状
(1)耳聋:一般是慢性、进行性发生的,也有迟发性现象。耳中毒程度与用药剂量有时不成正比。
(2)耳鸣:常为最早出现的症状,耳鸣声如蝉似铃,部分人伴有颅鸣。
(3)伴有前庭系中毒:用药后数日可出现眩晕、平衡失调、恶心呕吐、有时可有眼球震颤。一般用药后24周症状达到高潮,以后逐渐缓解。前庭中毒可单独出现,或与耳蜗中毒同时出现。
(4)中枢中毒症状:少数患者可发生头痛、头昏、头胀、烦躁、易激动、记忆力下降等
中枢神经中毒症状。
2. 体征:鼓膜正常。
检查1.纯音测听:为感音神经性耳聋,早期由高频听力损失开始,多数双耳对称,逐渐向中、低频扩展。
2.阈上功能检查:可有重振和听觉疲劳现象。
3.言语测听:言语接受阈与识别率较差。
4.听力检测:客观测听阈值明显提高。
5.畸变耳声发射检查:较纯音测听更早发现内耳毛细胞损伤。
诊断结合用药史、听力学检查和排除其他原因的感音神经性聋不难得出诊断。另外,基因筛查和基因测序也可佐证和共同分析病因。
治疗应尽早发现,尽早停药,及时治疗。
1.病情允许情况下应尽早停用耳毒性药物。
2.常用神经营养药、阿司匹林、维生素类、辅酶A及中药等。治疗最少1~2个月,一般观察6个月以上,至听力稳定为止。
3.必要时可行人工耳蜗植入术。
预防1.严格掌握耳毒性药物的适应证,除非绝对必需,应避免用之。
2.对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超过65岁老人、孕妇、6岁以下幼儿,特别在1~2岁的言语学习期间及有同类药物耳中毒家族史者,均在忌用之列。
3.严格掌握用药剂量,必须按患者体重计算,应尽量采用最小有效治疗剂量,疗程不
宜太长,一般不超过2星期。
4.使用前应详细询问病史,包括有无听力障碍、噪声接触史、过去及近期有无应用耳
毒性药物史、有无过敏史以及家族成员中有无药物性耳中毒者等。
5.根据病情控制给药途径,能口服则不用肌内注射,能肌内注射则不用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6.严加控制预防性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