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关心1这一概念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在大量研究中都涉及环境关心,但对其定义并未达到一致,并且在使用环境关心、环境信念、环境态度等术语时并未做出清楚的区分,中国研究者常用环境意识,这一概念代替环境关心。
定义环境关心1的定义会根据其所涉及事件的性质不同,而不同:
弗兰逊把环境关心定义为对那些影响环境的是事实、自己和他人的行为的评价和态度。
班贝格把环境关心定义为,有关环境的知觉、情绪、知识、价值,态度和行为。
接受最广的定义是邓拉普提出的,将环境关心定义为人们意识到环境问题,并支持解决这些问题的程度,或者是指人们为解决这些问题而做出个人努力的意愿程度。
性质邓拉普1认为环境关心是一个二维概念结构:首先是关心成分,这里是指各种表达方式,也就是态度理论中定义的认知、情感、行为、意图和行为的表达,或者是个体,为了保护环境支付更高的价格和税赋的意愿以及对环保政策和亲环境行为的支持;其次是环境成分,涉及实质性的环境问题,这些问题可以按照不同的方式分类,比如根据其生物物理属性,分为污染问题、生存空间问题和资源问题,或是根据其地理范围分为全球问题、国家问题和地区问题来进行分类。
价值取向据个体不同的价值观取向,可以分为利己主义环境观心、利他主义环境关心和生物圈环境关心1。
与亲环境行为的关系一些研究表明环境关心和亲环境行为表现出一定程度上的一致性1:比如在做决定时,环境关心水平高的个体,看起来更加重视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反之环境关心水平低的个体,似乎更关注个人的结果。
有很多研究并未发现环境关心与亲环境行为之间的一致性关系1:有研究表明,尽管美国消费者表达了对环境的关心,但他们并不愿意购买环境友好的产品或是为此支付更高的价格。
总得来说环境关心与亲环境行为之间的关系1,取决于与中介变量和调节变量的作用,在探讨环境关心和亲环境行为的关系是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可能的因素,包括对环境问题的结果意识,对环境问题的归因,个体自身的特点及其所处的社会文化的特点等。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殷晓莉 - 儿童心理专家 副教授 -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