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英国法学家J·边沁的功利主义学说认为,人类置于苦与乐两大主宰下,人的天性是避苦求乐,追求快乐是人产生犯罪行为的动机。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认为,“孩子是作为犯罪者出生的”,孩子不懂善与恶,受唯乐原则的支配。这些理论显然带有唯心主义的色彩。目前,国内外有一种青少年犯罪类型,他们实施犯罪不具有物质等方面的功利动机,而只是由于不良的心理需要所驱使,为了达到某种心理的满足,精神上的快乐。这就是为了追求快乐而导致了犯罪,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犯罪者会产生一种快感。1
19世纪英国法学家J·边沁的功利主义学说认为,人类置于苦与乐两大主宰下,人的天性是避苦求乐,追求快乐是人产生犯罪行为的动机。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认为,“孩子是作为犯罪者出生的”,孩子不懂善与恶,受唯乐原则的支配。这些理论显然带有唯心主义的色彩。目前,国内外有一种青少年犯罪类型,他们实施犯罪不具有物质等方面的功利动机,而只是由于不良的心理需要所驱使,为了达到某种心理的满足,精神上的快乐。这就是为了追求快乐而导致了犯罪,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犯罪者会产生一种快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