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内容
(1)城市环境噪声普查:这是控制城市噪声的一项首要工作。在进行这项工作之前,先要全面了解城市的结构特征,即城区面积、人口密度和分布,居民小区、文化娱乐设施和工业商业的分布,交通干线的分布,车种和车流分布及其发展趋势等。在此基础上进行噪声的监测和评价。
(2)噪声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在受干扰的住宅和办公楼建筑物窗外设点测量。
(3)24h长期噪声监测:可在混合区、工业集中区、繁华商业区、典型居民区、交通干线两侧各选取有代表性的点做连续24h的噪声监测,以获得日夜噪声级。
(4)高空点24h噪声监测:在高空点能接受到城市中该点周围一大片地区范围内的噪声,从中观察出该地区噪声随时间的相对变化。因此在有条件的大城市中,应选择有代表性的高空点做噪声监测。
测点的选择原则噪声普查时的测点布置普查时宜采用网格布点法。把地图上划分成相等的网格,测点布置在网格的中心位置上。网格的大小取决于噪声级空间的变化程度,变化越大,网格面积应取得越小。若相邻网格点之间的声级相差10 dB以上,则应补充测点,以观察其是否有突变的较大噪声级区域。
代表性测点的位置(1)建筑物外部环境噪声的测量:测点位置一般在受干扰的住宅和办公楼建筑物窗外1 m处的噪声敏感处,传感器高度取离地1.2~1.5 m。为了得出入射声的近似声级,需从测得的数值中减去反射声2.5 dB(在2 m以内均应减去此值)。同时还需注意该测点应尽可能离开其他大型反射面3.5 m以上,使反射声影响减至最低限度。
(2)建筑物内部环境噪声的测量:测点应至少离墙面或其他大的反射面1m,离窗1.5 m,高度1.2~1.5 m,并应考虑到门窗的侧向传递以及机器设备或家具等对声音的遮挡和散射等的影响。
(3)城市交通干线测量:在道路交叉路口交通干线上离开路口50 m以外选择一个测点,此点在人行道上离道路边沿0.2 m处。当路长不足100 m时,测点设在路段中点边缘。
测量时段测量时段要能代表典型的人类活动,如工厂的工作时间、节假日、昼夜等,其长短要包括噪声源的所有重要变化在内。此外应当使所取得的数据,如长时间的A计权声级或评价声级,能达到所要求的精度。所以,在选取测量时段之前,应事先对噪声情况做适当长时间的调查测量。
(1)具有循环性的噪声:测量时段至少包括一个循环时间。
(2)无规则连续噪声:应选取能给出有足够独立的样品,足以估计长时间平均A计权声级或评价声级。
(3)时有时无的断续噪声:评价指标为单次事件噪声暴露级,所选时段应能代表这种断续噪声的特征。
(4)测定某区的昼夜变化噪声:在选定测点进行24 h监测,以得到昼夜等效连续A计权声级;或进行整个白天或夜间12 h的监测,得出昼间或夜间的噪声级1。
监测方法城市环境噪声监测包括: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功能区噪声监测、城市环境噪声长期监测和城市环境中扰民噪声源的调查测试等。
测量仪器应为精度2级及2级以上的积分式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符合《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GB3785—83)和《积分平均声级计》(GB/T17181—1997)的要求。测量仪器和声校准器应按规定定期检定。
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风速为5.5m/s以上时停止测量。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以避免风噪声干扰,同时也可保持传声器清洁。铁路两侧区域环境噪声测量,应避开列车通过的时段。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普查方法适用于为了解某一类区域或整个城市的总体环境噪声水平、环境噪声污染的时间与空间分布规律而进行的测量。基本方法有网格测量法和定点测量法两种。
(1)网格测量法
将要普查测量的城市某一区域或整个城市划分成多个等大的正方格,网格要完全覆盖住被普查的区域或城市。每一网格中的工厂、道路及非建成区的面积之和不得大于网格面积的50%,否则视为该网格无效。有效网格总数应多于100个。测点布在每一个网格的中心。若网格中心点不宜测量(如为建筑物、厂区内等),应将测点移动到距离中心点最近的可测量位置上进行测量。
应分别在昼间和夜间进行测量。在规定的测量时间内,每次每个测点测量10 min的连续等效A声级。将全部网格中心测点测得的10 min的连续等效A声级做算术平均运算,所得到的平均值代表某一区域或全市的噪声水平。
将测量到的连续等效A声级按5dB一挡分级(如60~65 dB,65~70 dB,70~75 dB)。用不同的颜色或阴影线表示每一挡等效A声级,绘制在覆盖某一区域或城市的网格上,用于表示区域或城市的噪声污染分布情况。
(2)定点测量法
该法多用于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在标准规定的城市建成区中,优化选取一个或多个能代表某一区域或整个城市建设区环境噪声平均水平的测点,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测量每小时的LAeq及昼间的Ld和夜间的Ln,可按网格测量法测量。将每一小时测得的连续等效A声级按时间排列,得到24小时的声级变化图形,用于表示某一区域或城市环境噪声的时间分布规律。
(3)城市交通噪声监测
测点应选在两路口之间道路边人行道上,离车行道的路沿20 cm处,此处离路口应大于50 m,这样该测点的噪声可以代表两路口间的该段道路的交通噪声。
为调查道路两侧区域的道路交通噪声分布,垂直道路按噪声传播由近及远方向设测点测量,直到噪声级降到临近道路的功能区(如混合区)的允许标准值为止。在规定的测量时间段内,各测点每隔5 s记一个瞬时A声级(慢响应),连续记录200个数据,同时记录车流量(辆/ 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