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素质
环境素质(Environmental Literacy)的概念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1968年美国学者Charles E.Roth提出了“环境素质”这一个概念,并认为通过加强环境教育,培育具有环境素质的公民,是解决人类面临的生态困境的基础。1970年,美国总统尼克松在美国环境质量委员会的年度报告中,以“环境素质”为题,阐述了环境素养的重要性。此后,环境素质的理念逐步为国际社会所接受。197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前苏联召开环境教育会议,对具有环境素质的人的特征进行了讨论;1990年联合国将该年定为“环境素质年”。
关于环境素质的命名和界定,不同领域的学者有不同的称谓,如“环境/生态意识”、“环境/生态素养”、“新环境范式”、“环境/生态行为”、“环境/生态态度”和“环境/生态关心”等,其界定也体现了对知识素养、情感特质、价值信念、行动方式等不同视角的侧重。但内涵一致,都反映人们对个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看法以及参与生态环境问题的主动性。
关于环境素质的分类。从心理态度的角度,将环境素质划分为环境知识、环境问题认知过程和环境的情感意向等不同板块;从环境利益关注的范围,将环境素质划分为自我利益中心、人类利益中心和生态利益中心等不同等级;从理念到实践的取向,将环境素质划分为名词性、功能性和操作性等不同层次。1
设置目的设计环境素质标准体系的目的,是通过标准体系的实际应用,区分公众在环境素质方面的不同类别及不同程度的差异,从而描述人们环境素质的发展水平和特点。环境素质指标体系采用多级分解、计量化的方法,即每项最终指标都给定分值区间,通过各级指标加权汇总,形成上级指标乃至总指标。
主要内容环境素质标准包含了环境知识、环境价值、环境态度和环保行为四个层面。环境知识是环境素质的基础,它反映了人们对于环境问题的理解力和辨识力。包括环境问题知识和环境保护知识。环境价值是公众对生态环境、人与环境关系的基本价值取向,它决定了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评价和行动导向,它是环境素质的思想与伦理核心。环境态度反映的是人们对环境问题的情感—心理投注,它是环境素质中最具个性和行动导向的心理活动,包括对环境问题的敏感与关注,责任与意见。环保行为是公众具有了环境知识、环境理念和态度之后所采取的参与各种环境事物的行动,它是环境素质的外显层面。
公众环境素质评估指标的建立经过了收集测量题目、定性研究、设计指标架构与题目、题目测试与修订、指标加权、问卷加权等步骤,最终形成了4个模块、4级指标、64个题目的最终指标题目,并制作出最终的标准化问卷。
环境知识标准:环境知识测量公众对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方面信息的知晓度和正确率。环境问题知识分为日常生活环境问题知识、区域性环境问题知识、全球性环境问题知识;环境保护知识分为环保措施知识、环保制度知识、环保标准知识。
环境价值标准:环境价值测量公众对于生态环境、人与环境关系的基本价值取向。包括对增长极限、人类中心主义、自然平衡、人类例外主义、生态危机、科学主义等价值取向。
环境态度标准:环境态度测量公众对于环境问题的心理倾向以及对具体环境问题的社会态度。心理倾向包含关注度、从众度、责任感、参与感;社会态度包含在环境与发展关系方面对环境优先的态度和对环保企业的支持态度。
环保行为标准:环保行为测量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日常行动与公共参与程度。包含日常性环保行为和参与性环保行为。其中,日常性环保行为又分为环保消费、节能消费、回收/再利用;参与性环保行为又分为个体参与和组织参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