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性人格障碍是以情感调节、冲动行为、人际关系、自我形象的不稳定为个性普遍模式的一种复杂而又严重的精神障碍。患者往往具有较大的社会功能损害,并存在 10%的自杀率(高于普通人群 50 倍),这种障碍占普通人群中的 1%-2%,门诊病人的 10%,住院病人的 20%,女性的发病率显著高于男性(70% 比 30%)。临床上,边缘型人格障碍的治疗非常困难,常常比其它精神障碍需要更多的心理健康资源。
发展史边缘人格障碍的诊断发展是十分曲折的。1890年,Rosse在历史上第一次使用“边缘”来形容介于神经症和精神病之间的一组患者。20世纪30-50年代,很多精神分析家将注意力集中在了这类“边缘”患者身上,并开始初步描述和总结边缘人格的症状。到了20世纪50年代末到70年代中期,对于边缘状态的研究大规模开展起来。肯伯格提出了“边缘人格结构”的概念,并指出“边缘人格结构”的诊断要点。他指出,“边缘人格结构”包括许多严重人格障碍的共有特点,一是他们具有弥散的身份认同,二是他们一般采用原始的防御机制,如分裂、投射认同、投射、否认、见诸行动、原始理想化等;三是他们对现实检验能力相对完好。通过回顾以往有关边缘人格的临床研究,1975年,兰德森和辛格提出了几个对边缘人格描述性的标准。这些标准包括情绪、认知、人际关系、冲动行为以及社会适应等方面,他们还开发了边缘人格的诊断性访谈 (the DiagnosticInterview for Borderlines DIB),这一访谈材料是一个半结构性的研究工具。随后,经过施皮兹(Spitzer)、肯伯格(Kernberg)和格瑞克(Grinker)等人进行的大样本研究。1980年,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三版(DSM-Ⅲ)正式引入并明确界定了边缘型人格障碍这一概念,并提出了用于诊断边缘型人格障碍的8条诊断标准,此后,关于边缘型人格障碍的研究逐渐丰富。1994 年,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DSM-Ⅳ)增加了“精神病样体验( psychotic-likeexperiences) ”这一条目,从而确定了现在对于边缘人格障碍的九诊断标准。1
临床表现作为一种复杂而严重的精神障碍,边缘型人格障碍的临床症状横跨了认知、情感、行为、人际关系、自我意识等多个方面。一般可以将边缘型人格障碍的核心症状归结为四大类:情感障碍、紊乱的认知系统、冲动行为、不稳定的人际关系。
不良结果边缘型人格障碍患者比其他障碍的人群对环境刺激的反应更快更强,他们对情绪刺激高度敏感、具有强烈的情绪反应,进而加剧了情绪的唤起,导致情绪调节的困难。通常情况下,边缘型人格障碍患者的情绪恢复十分缓慢。这种情绪易感性特质影响边缘型人格障碍患者的情绪调节功能。在负性情绪方面,边缘型人格障碍患者体验的负性情绪不仅多,且波动性大。在负性情绪体验方面,已有理论表明边缘型人格障碍患者体验到的负性情绪要多于常人,且他们不知道如何控制调节负性情绪,这也解释了这类人格障碍患者的高自残、自杀率或其他冲动行为的出现原因。
诊断(1) 发狂似的努力避免真正或想象的被抛弃。注:不包括第5项所指的自杀或自伤行为。
(2) 一种不稳定的强烈的人际关系,其特点是从极端理想化到极端的贬低之间变来变去。
(3) 身份障碍:对自我形象或自我感觉的显著和持久的不稳定变化。
(4) 至少在二个领域方面出现冲动性,有潜在的自我毁灭可能性,例如,大肆消费、性放纵、物质滥用、卤莽的驾驶、暴食。注:不包括第 5 项的自杀或自伤行为。
(5) 反复发生自杀行为、自杀姿势、或威胁,或者自伤行为。
(6) 由于心境反应过强而导致情绪不稳定(例如,心境恶劣强烈发作,激惹,或焦虑,一般持续数小时,很少会超过几天)。
(7) 长期的空虚感。
(8) 不合适的强烈愤怒或对愤怒难以控制(例如:常发脾气、发怒、殴斗)。
(9) 短暂的与应激有关的偏执观念或严重的分离性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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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玮 - 副研究员 -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