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
水文地质系统由不同等级、不同类型的水文地质综合体和地下水体所构成的,周围被较高水力梯度的界面所限定的、能量不断新陈代谢的有机整体。
水文地质结构系统由不同等级、不同形态、不同成因(建造)、经受不同改造作用,具有不同结构和水力学性质的水文地质综合体空间组合所构成的,具有控水功能并且不断运动演化的有机整体。
地下水系统受环境因素(天然、人工)所制约,具有不同等级、在空间分布上具有四维性质和各自的物理、化学和水动力特征的,不断运动演化(生长、消亡)的地下水单元的统一体。
“地下水系统”和“水文地质结构系统”是构成“水文地质系统”的两个基本要素,两者的对立和统一、作用与反作用,是高级系统——“水文地质系统”具有特定功能的根本原因,是这一高级系统与外部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物质基础。
分类当水文地质系统处于自然状态下,其地下水的时空分布与运动规律完全受自然条件的控制,这种系统称之为自然水文地质系统。
在人类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水文地质系统除了受自然条件的控制外,还要受到经济、法律、社会等人为因素的制约。这种受人为影响的水文地质系统,称为复合水文地质系统。复合水文地质系统是由自然水文地质系统和人为系统复合而成。
典型水文地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