舵力转船力矩及极限舵角
舵是舵设备中承受水动力以产生转船力矩的构件,除老式或小型船舶外,现在大部分海船舵面的形状均设计为流线型。如果不考虑外界的干扰和自身偏转的效应,船在正舵航行情况下,应该做直进运动,即船相对水运动时,水流对称地流过舵叶两侧,两侧面所受的水动力相等,不产生舵力,也就没有转船力矩,船也不会产生偏转。当舵向任一侧转出一舵角 时,水流的对称性被破坏,舵叶两侧的流场随之发生改变,相对水流速度产生差异,迎水流一面的流速比背水流一面的流速慢,因而,迎水流一面的压力增加而舵背面的压力降低,参见图1流线型舵的受力分析。
根据流体力学中的机翼理论原理,当施右 舵角后(如图1所示),流过舵叶两面的水流速度发生变化,左侧流速加快,右侧流速减慢,从而舵叶两侧间产生垂直于舵叶的压力差 ,此时水流对舵叶产生的摩擦阻力为r, 与r的合力即构成为舵力R。由于阻力 r 相对压力 过小,故R与 ,相差无几。R的大小与舵角 、舵叶面积SR、舵速vR和舵断面积形状等因素有关。将舵力R按船舶首尾方向与其垂直方向分解,则可得起横向作用的升力A与对航进起阻力作用的阻力W。
使船产生转头的龙就是舵压力 。下面仅给出乔塞尔(Joessel)普通舵实验时 的近似计算式:
在计算转船力矩时,可以近似地认为舵力作用中心位于尾垂线处,则力臂为力对重心的转船力矩为:
式中:L——船长(m);
SR——舵叶面积(㎡);
vR——舵速(m/s);
d——转船力臂(m);
——舵角(°);
当船长L、舵叶面积SR、舵速vR一定时,转船力矩随舵角而变。对于一般的海船来说,舵角在32°~35°之间时,可达到最大值。若再增大SR时,反而下降,故除了特种舵外,一般把等于32°~35°称为使用极限舵角。船上对此使用了止舵器或限位器,使舵角不超过35°。2
内河船最大舵角内河船舶的展弦比约等于1。根据λ=1的单独舵的试验表明,舵的临界舵角为30°~35°。舵装在船上后,受到艉型、螺旋桨尾流和操舵转船时所存在的漂角的影响,舵与水流的实际冲角将比舵角有所减小。实船操舵试验表明,当舵角增至40°以上时,还没有感觉到舵效突然下降,即未到达临界舵角。所以内河小船的最大舵角可以限制为40°~45°,但某些内河小船的最大舵角也有定为35°的。 《长江水系小型钢船建造规范》规定:舵的转动角度不得超过45°,对航行急流航段的船舶不得超过35°,并应设置舵角指示器和限制器。海船的最大舵角通常定32°~35°。3
舵角限位器1.航行中船舶使用的最大有效舵角,一般流线形舵为32°,平板舵为35°。
2.为了防止在操舵时实际舵角太大而超过有效舵角,在操舵装置的有关部位设置舵角限位器。舵角限位器有机械、电动等多种类型、一机械舵角限位器可以设在舵叶上或下舵杆与舵柱的上部。
3.还有在舵柄两侧极限舵角位置处装设角铁架。当舵转到满舵时,舵柄被角铁架挡住,不能继续转动。电动舵角限位器为装于舵俩两侧极限位置的开关。当舵转到满舵时,舵柄与其相连的装置使开关处于断路位置,与开关串联的舵用电机即停止向某一舷继续转动;当舵机电机反转时,舵柄或与其相连的装置和开关脱离接触,开关即在弹簧的作用下回到通路位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