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现状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和节能要求的提高,大范围推广和实行分户热计量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局势。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特别指出要“稳步推行按用量计量收费制度,促进供、用热双方节能。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安装楼前热计量表和散热器恒温控制阀,新建住宅同时还要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国家八部委联合出合的建城[2005]220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文件中明确规定“既有住宅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热计量方式,热计量系统改造随建筑节能改造同步进行。”
热计量方式目前,分户热计量的方式主要为以下三种:1
(1)直接测量用户从供暖系统中的用热量。该方法需要测量入户系统的流量及供、回水温度。采用的仪器有:热量计量仪表,其仪表由流量、温度传感器组成,仪表安装在系统的供水管上,并将温度传感器分别安装在供、回水管路上。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原理上准确,但
价格较贵,安装复杂,并且在小温差时,计量误差大。
(2)测定用户散热设备的散热量来确定用户的用热量。该方法是利用散热器平均温度与室内温差值得函数关系来确定散热器的散热量。该方法采用的热量分配表常用的有蒸发式和电子式两种。
蒸发式热量分配表有导热板和蒸发液两部分,导热板夹一般焊在散热器上,盛有蒸发液的玻璃管则放在密封容器内,比例尺刻在容器表面的防雾透明胶上。由管内液体蒸发量来确定散入室内的热量。该方法的特点是价格低,安装方便,但计量准确性较差。
电子式热量分配表,有温度传感器测出散热器表面温度和室内温度,并没有储存功能和液晶显示。对散热器温度的测量有直接测散热器表面温度或将温度元件装在散热器供、回水管路的区分。该方式的特点是:计量较准确、方便,价格比热量计量表低,并可在户外读值。
(3)室温分摊法,该方法基于“等舒适度等热费”的原则,从而使相同住宅面积在一个收费期设定相同的供暖温度缴纳相同的热费,使得建筑物的自身因素的差异被消除掉了。温度法供暖计量分配系统有采集器、热量采集显示器、热量计算分配器、温度传感器、通讯线路和热量表组成。该方法是测定室内、外温度,并对供暖季内的室内外温差累计求和,然后乘以房间常数来确定收费。这种方法简单,不需测量流量,与建筑供暖系统形式没有关系,克服了热量法的缺点,降低了计量设备安装费用,逐步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但由于遵循相同舒适度缴纳相同费用的原则,用户的热费只与设定的或测得的室温有关,而与实际用热量无关。因此开窗等浪费能源的现象无法约束,不利于节能。
热价的制定热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目前,在我国热价的确定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还涉及到诸多社会问题和政策问题。由于供热系统的特殊性,国外供热系统发达的国家一般执行“两部制”热价的收费方式。其一为固定热费,也称容量热费,即仅根据用户的供暖面积收费而不管用户是否用热或者用热多少收取的费用。其二为实耗热费也称热量收费,是根据用户实际用热量的多少来分摊计算的热费。2
据了解,计量供热费由固定费和实耗费两部分组成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只是按居住面积分摊的比例占多少,各国没有统一规定,一般在30%~50%之间。固定费用和实耗费用的比例的确定与建筑物性质、能源种类、热源形式等有关。固定费用比例高,有利于供热企业收费,但不利于用户的节能。因此,如何确定两种费用的比例,制定科学合理的修正系数,是分户计量的关键。
注意问题(1)供热设计温度的变化
室内供暖设计温度的变化在《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中要求,室内主要居住空间供暖设计温度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2℃,即室内设计温度由18℃提高到20℃。温度提高2℃的目的是加大热负荷总量,为实现热用户进行温度控制,流量调节创造必备条件。
(2)系统须有良好的可控性和可调性
系统只有具有良好的可控性和可调性,热用户才能根据行为习惯、经济状况,利用温控阀对室温进行调节。
(3)热计量应按供热品质等级收费。
在分户热计量流量可调节时,供水温度的高低直接影响用户的用热品质,影响室内空气温度的舒适程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