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解释
观察法的一种。其特点是观察者不直接介入观察对象中间,而是从旁观察正在发生的过程,不干预这个过程的进程,不提出任何问题,只是客观地记录事件发生的进程。这种方法常被用来描述某一事件发生时的社会气氛,这时观察者需要观察大量过程。为了纵观过程的全部进程,观察者应远离观察对象。不仅研究人员本身,而且经过专门训练的其他人员也可进行外部观察,但这后一种情况只有在观察程序制定得相当完善,并检验了观察项目的可靠性时才有可能。采用此法,观察者可以看到并记录观察对象所谓“公开行为”的一些举动,但是,他作为一个旁观者却难以准确地了解在这些举动后面掩盖着什么,因此他的解释并不总是正确的。可通过扩大观察者的数量并将各自所得结果进行比较来提高观察的客观性,旨在描述社会气氛性质的非参与观察,用于专题学术研究(用于“探索”阶段)和描述性研究。此外,还运用于实验性研究中,或者在实验条件下用于对假设的实验检查阶段。3
内容观察者不参与被观察者活动的旁观方法:(1)完全非参与观察。观察者尽量不暴露身份,不参加观察对象的活动。这种观察的好处是:不引人注意,有利保持观察对象的自然状态,也有利观察者保持客观立场,不易受情感因素的影响。一般采用的完全非参与观察方法有近距冷淡法,即观察者在距观察者很近的地方观察,但对其活动不露声色,只是听和看,不提问;远距离仪器法,即观察者与被观察者相距较远,借助望远镜、摄象机等仪器进行观察。(2)交往非参与观察。观察者公开身份,但不参与被观察者的群体及其活动,只在同被观察者的简单交往过程中进行观察。如上级考察基层单位时,不参与其成员活动,只在交往中了解情况。旁观者身份观察容易保持自身的客观立场,不容易受观察对象的影响,但由于身份公开,被观察者可能怀有戒备心理,制造假象,给观察者造成错觉。4
与参与观察的对比观察是收集社会情报的一种方法,它必须以涉及被研究客体和研究目的的过程和现象的视觉和听觉或知觉为前提。观察广泛地运用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社会学中。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把观察当作社会情报的重要来源之一。社会学研究中的观察,反映了观察者与观察客体的直接联系;反映了确定被观察现象的受观察者个人性格所制约的主观情感色彩;反映了社会现象的独特性。
根据观察者相对于研究对象的位置, 分为非参与观察和参与观察。在非参与观察时, 研究者处于被研究客体的外部,“不参与”事件的进程并且不提出问题, 只是用来描述社会学家所关注的事件发生时的社会气氛。利用非参与观察可记录所谓公开行为的一些举动。观察者在场的事实, 能够对观察客体产生校正影响。这就是非参与观察的主要不足。参与观察是这样一种观察, 即研究者在某种程度上参与被研究客体, 与被观察者直接接触, 参与他们的活动。参与观察分为不公开观察 (匿名) 和公开观察 (研究者的目的和任务众所周知)。进行参与观察的主要条件是: 观察者直接参加被研究集体的劳动活动; 对发生的事件保持中立; 观察者的人品——平易近人、与人为善、沉着等等。参与观察要求观察者与集体应有一定的适应时期。使用这种方法的经验表明, 适应时期的长短小至4—5天,大至2~3星期,这取决于观察者的个人品质、性别和年龄,以及集体的道德心理气候状况等等。参与观察的道德要求只记录说明研究课题的那些因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