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戊酸钠糖浆,适应症为全身性、部分性或其它类型癫痫。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丙戊酸钠
分子式:C8H15NaO2
分子量:166.20
性状本品为红色澄清的粘稠液体。
适应症全身性、部分性或其它类型癫痫。
规格300ml:12g。
用法用量丙戊酸钠糖浆为口服制剂。每日用量因取决于年龄及体重。
丙戊酸钠糖浆可每日服两次。若要稀释,推荐使用BP糖浆稀释剂,但不可使用含有防腐剂SO2的糖浆。稀释后只能保存14天。
对于那些病情控制良好的病人,在日剂量相当的基础上,丙戊酸钠长效剂(Epilim Chrono)与其它常规剂型或缓释剂可以互相替换。
单一治疗
常规剂量如下:
成人:
一般从600mg/日起步,每隔3天可增加200mg,直至症状得到控制。通常每天服1000mg至2000mg;即20-30mg/kg体重。若仍未得到控制,剂量可以增加至2500mg/日。
体重超过20kg的儿童:
一般从400mg/日起步(与体重无关),间隔加药直到症状得到控制;一般剂量范围为20-30mg/kg/日。若未得到控制,剂量可以增加至35/kg/日。
体重20kg以下的儿童:
一般为20mg/kg/日,严重病例可加量,但仅限于那些可以监测丙戊酸血药浓度的患者。剂量若高于40mg/kg/日,就必须监测临床生化指标及血液学指标。
老人:
虽然丙戊酸药代动力学在老年人群发生改变,但在控制癫痫方面,临床意义不大。老年人的药物分布容积增大,且由于血清白蛋白结合率降低,故游离药物的比例增加。这会影响对血浆丙戊酸盐浓度的临床解释。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可能需要降低剂量。因血浆浓度监测可能起误导作用,剂量应根据临床监测进行调整。
联合治疗
若开始使用丙戊酸钠时患者同时使用其它抗癫痫药物,那么后者需缓慢撤药,同时丙戊酸钠的药量增加也应逐渐进行,一般在2周后才加至目标剂量。若与诱导肝药酶活性的抗癫痫药物(如苯妥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合用,那么丙戊酸钠的加药速度应为5-10mg/kg/日。一旦撤除了肝药酶诱导剂,丙戊酸钠的剂量也要减少。若同时合用巴比妥类药物,特别是出现了镇静作用(尤其是在儿童),巴比妥类应减量。
注意:如果儿童服用剂量超过40mg/kg/日,应注意监测临床生化指标及血液学指标。
适宜剂量的确定主要取决于疾病的控制情况,毋须常规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但如果控制不力或预计出现副作用,即可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可能会有所帮助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肝脏方面:接受丙戊酸或丙戊酸钠治疗的病人中,曾出现过肝功能受损,甚至包括致死性的肝功能衰竭。其中儿童的风险最大,尤其是3岁以下的儿童及患先天性代谢疾病、变性疾病、脑器质性疾病和严重的癫痫伴有精神发育迟滞的患者。这种作用主要出现在治疗的前6个月,其中第2至第12周的风险最大,且通常涉及联合治疗。对于此类病人,推荐使用单一治疗。
在肝功能衰竭的早期,临床症状比实验室检查更有帮助。严重的或致命的肝中毒的前驱症状很可能没有特异性,通常起病突然,如癫痫症状复发、不适感、虚弱感、嗜睡、水肿、厌食、呕吐、腹痛、困倦、黄疸等,这些都是立即撤药的指征。应告之患者,一旦出现这些表现应立即报告医生,以进行相应检查。虽然目前尚缺乏特定的检查项目预测此严重的副作用,但一些可反映蛋白合成的检验项目如凝血酶原时间可能具实用意义。
服丙戊酸钠时出现转氨酶升高并不少见,但通常为一过性,减药即可好转是药物减量的反映。对出现生化指标异常的病人应再次评估,并且要监测肝功能包括凝血酶原时间,直至恢复正常。但若凝血酶原时间显著延长并伴有其它相关指标异常时,则需终止治疗。同时停用联用的水杨酸盐,因为它们通过同一个途径代谢。
代谢方面:肝功能检查结果正常时,也可出现高氨血症,单一的中度的高氨血症可能频频出现,这通常是一过性的,无需终止治疗。临床上可表现为呕吐、共济失调、意识朦胧。这些症状出现时,必须终止丙戊酸钠的治疗。高氨血症伴发神经症状也曾见诸报道。水肿则罕有报道。
胰腺:罕见病例出现胰腺炎,有时为致死性(详见【注意事项】部分)。
肾脏:个别报道称在接受丙戊酸治疗时出现可逆性的Fanconi综合征(近端肾小管功能缺损导致糖尿、氨基酸尿症、磷酸盐尿等),但目前尚不清楚其作用机制。
血液:丙戊酸可抑制血小板聚集的第二个阶段,导致出血时间延长,并常导致血小板减少症。这一般与高剂量服药有关,并且是可逆的。自发性紫癜(bruising)或出血是撤药进行进一步检查指针。红细胞增生不良、白细胞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罕有报道;停药后血像就会恢复正常。还偶有纤维蛋白原减少的报道。
神经系统:共济失调及震颤常有报道,且与剂量有关。镇静作用偶有报道,常常是与其它抗癫痫药联用时出现。单一用药时,少数病人早期也会出现,常常为一过性。罕见报道包括少数病人出现嗜睡、意识模糊直至木僵,有时也伴有幻觉或惊厥。脑病及昏迷则极其罕见,这常与起始剂量过大,加药过快、与其它抗癫痫药(特别是苯巴比妥)联用有关。终止治疗或降低剂量,上述症状一般会消失。
还有极罕见的病例报告称少数病人可出现可逆的锥体外系综合征(包括巴金森氏症),或可逆性痴呆,可能与皮质萎缩有关。
可能会出现警觉性增高;这通常是有益的,但偶尔会表现为攻击行为、活动增多及行为紊乱。
可逆的或不可逆的失聪罕有报道,虽然还不能确定其与用药之间因果关系。
消化道:丙戊酸钠可致食欲增加及显著的进行性的体重增加(见【注意事项】部分)。开始治疗时常常出现轻微的胃肠道刺激症状,恶心也较常见。饭中或饭后服药或改服肠溶丙戊酸钠(Enteric Coated Epilim)是较好的解决方法。
皮肤:部分病人可能会出现一过性脱发。这与剂量无关,头发一般会在6个月内重新长出,但毛发可能会变得弯曲一些。皮肤反应如皮疹则较少见。极少数报道称一些病人可能会出现中毒性表皮坏死溶离,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多种红斑。多毛症、痤疮则罕见报道。
内分泌:偶有月经不调或闭经的报道。男性乳房女性化极罕见。
其它:偶有血管炎的报道。变态反应(从皮疹至过敏反应)都有报道。
禁忌对丙戊酸钠过敏;活动期肝脏疾病;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家族史,特别是与用药相关的肝功能损害;卟啉症。
注意事项肝:治疗前及治疗后6个月内应常规检查肝功能,特别是高危患者及有肝脏疾病史的患者;对这些患者应进行密切的临床观察。
血液:在治疗前及手术前,临床医生应做血液化验(如血细胞计数、出血时间及凝集试验)以确认没有出血并发症的潜在危险。
胰腺炎:曾报道过有极少数的病人出现严重的危及生命的胰腺炎。这种致命的危险在儿童中最高,随着年龄的增长,危险有所下降。严重的癫痫发作或联用抗癫痫药所致神经损害可能是导致重症胰腺炎的危险因素。胰腺炎伴发的肝功能衰竭则增加了致死危险。若病人出现了胰腺炎的相关症状(例如腹痛、恶心、呕吐)应立即就诊。对于临床症状提示有胰腺炎的病人应作相应的医疗检查(包括血清淀粉酶的测查),若胰腺炎诊断成立,丙戊酸钠即应停用。
体重增加:丙戊酸钠常常导致体重增加,且可能比较显著,呈现进行性。所有病人在接受丙戊酸钠治疗前都应了解此种风险的存在并了解减少体重增加。
妊娠:由于丙戊酸对子宫中的胎儿有潜在的致畸风险,故建议孕妇只有在病情严重或不能耐受其它治疗时才使用丙戊酸钠。她们应获知在怀孕期间坚持治疗的益处及潜在的风险。
系统性红斑狼疮:对提示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人用药应格外小心,因为极少数病人在用药时呈现出了免疫疾病的体征。
高氨血症:若怀疑患者有尿素循环酶缺陷,在治疗前应作代谢方面的检查,因为丙戊酸有致高氨血症的危险。
糖尿病患者:丙戊酸主要经肾排泄,部分以酮体形式存在;尿检时可能出现假阳性。另外,服丙戊酸钠糖浆的糖尿病患者应注意到每5ml糖浆含有3.6g葡萄糖。
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无相关资料。丙戊酸钠可控制癫痫发作,病人可重新获得驾驶执照。然而,病人应获知单用抗癫痫药或合用苯二氮卓时,可能出现一过性的眩晕。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已经证实患癫痫的妇女,不论是否接受治疗,包括使用丙戊酸钠治疗,所生的子代患先天畸形(包括面部畸形,神经管缺损及多重畸形特别是肢体)的机率均略有增高。孕妇在怀孕后的头三个月服丙戊酸盐,其子代患神经管缺损的机率约为1—2%。已经证实对高危孕妇补充叶酸可以降低其子代患神经管缺损的机率。现有证据表明单一地使用抗癫痫药比较好。怀孕前药物剂量要进行调整,并降至最低有效量,因为异常妊娠结果往往与每日总量较高有关。孕妇应获知在妊娠期间坚持治疗的益处及风险。应通过适时地做甲胎蛋白检测、B超及其它检查对孕妇进行仔细地筛查。
极少数报道称孕期服丙戊酸钠的妇女产出的新生儿出现出血综合征。这种出血综合征与低纤维蛋白原血症有关。纤维蛋白原缺乏症也曾报道过,后者可能具有致死性。低纤维蛋白原可能与凝血因子减少有关。值得注意的是,苯巴比妥及其它酶诱导剂也可诱发出血综合征。因而要检测新生儿的血小板计数、血浆纤维蛋白原浓度及凝集状态。
哺乳:乳汁中的丙戊酸钠浓度很低,只有母体血浆浓度的1%到10%。因而服丙戊酸钠并非哺乳的禁忌症。应根据各种因素进行权衡。
儿童用药儿童用量剂量详见【用法用量】。儿童服用此药产生致死性的肝功能衰竭的风险大于成年患者,尤其是3岁以下的儿童及患先天性代谢疾病、变性疾病、脑器质性疾病和严重的癫痫伴有精神发育迟滞的患者。这种作用主要出现在治疗的前6个月,其中第2至第12周的风险最大,且通常涉及联合治疗,详见【不良反应】。
老年用药虽然丙戊酸药代动力学在老年人群发生改变,但在控制癫痫方面,临床意义不大。老年人的药物分布容积增大,且由于血清白蛋白结合率降低,故游离药物的比例增加。这会影响对血浆丙戊酸盐浓度的临床解释。
药物相互作用丙戊酸对其它药物的作用:
-神经阻滞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抗抑郁药及苯二氮卓类药
丙戊酸可以增强其它精神药物的药效,如神经阻滞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抗抑郁药及苯二氮卓类药;因而建议作临床监控并适当调整剂量。
-苯巴比妥
丙戊酸盐可提高苯巴比妥的血药浓度(抑制肝脏合成代谢所致),并且会出现镇静作用,特别是儿童。因而建议在联合用药的最初15天内进行临床监控,一旦出现了镇静现象,就应立即降低苯巴比妥剂量,并适时监测苯巴比妥的血药浓度。
-扑癫酮
丙戊酸会提高扑癫酮的血药浓度,同时也加重它的不良反应(如镇静);长期服用此种现象会消失。因而建议进行临床监控,适时调整剂量,特别是在联合治疗的初期。
-苯妥因
丙戊酸会降低苯妥因的总血浆浓度。另外丙戊酸可提高游离形态的苯妥因的血浆浓度,并可能出现药物过量的症状(丙戊酸从血浆蛋白结合位点上把苯妥因置换下来并降低它的肝脏代谢过程)。因而建议进行临床监控;测定苯妥因的血浆浓度时,游离形态的苯妥因应得到检测。
-卡马西平
曾有过丙戊酸与卡马西平联用时出现药物中毒的报道,因为丙戊酸可以加强卡马西平的毒性作用。因而建议进行临床监控,适时调整剂量,特别是在联合治疗的初期。
-拉莫三嗪
丙戊酸可抑制拉莫三嗪的代谢,延长其半衰期,因而要适时调整药物剂量(降低拉莫三嗪的剂量)。联用丙戊酸钠和拉莫三嗪可能增加皮疹的风险。
-叠氮胸苷
丙戊酸可提高叠氮胸苷的血浆浓度,加强叠氮胸苷的毒性作用。
-依赖维生素K的抗凝药
丙戊酸可以将华法林及其它香豆素类抗凝药从血浆蛋白结合位点上置换下来,从而增强它们的抗凝作用。因此要密切监测凝血时间。
-替莫唑胺
丙戊酸钠和替莫唑胺联用可能会略微降低替莫唑胺的清除过程,但一般认为临床意义不大。
其它药物对丙戊酸的影响:
有酶诱导作用的抗癫痫药物(如苯妥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会降低丙戊酸的血浆浓度。联合治疗时应根据血药浓度来调整药物剂量。
另一方面,苯丙氨酯与丙戊酸盐联用可以提高丙戊酸盐的血浆浓度。丙戊酸盐的剂量应进行监控。
甲氟奎及氯奎均可能降低癫痫发作的阈值。另外,甲氟奎可以降低丙戊酸盐的血浆浓度。丙戊酸的剂量需要进行适度调整。
丙戊酸与血浆蛋白结合力高的药物(如阿斯匹林)合用时,游离形态的丙戊酸的血浆浓度会上升。
与西咪替丁或红霉素合用时,丙戊酸的血浆浓度会上升(抑制肝脏代谢的结果)。
卡巴青霉烯类(Carbapenem)抗生素可将丙戊酸盐的血浆浓度降低至治疗浓度以下。若要使用这些抗生素,建议密切观察丙戊酸盐的血浆浓度。
消胆胺可能降低丙戊酸的吸收。
其它形式的相互作用:
丙戊酸钠与那些药效学尚未确定的新一代抗癫痫药合用时,应注意相互作用。
丙戊酸钠并不会显著地诱导肝药酶;它对口服避孕药的效力没有显著的影响。
药物过量意外或蓄意地过量服药都曾有报道。当血药浓度达到最高治疗浓度的5-6倍时,仅出现了恶心、呕吐及眩晕。当超大剂量服药时,如血药浓度达到最高治疗浓度10-20倍,就会出现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及呼吸抑制。有报道说血药浓度过高时,会出现各式各样的症状及癫痫发作。脑水肿及颅内高压也曾报道过。超大剂量服药已导致一部分人死亡。
对过量服药的处理包括诱发呕吐、洗胃、辅助通气及其它支持性措施。血液透析及血液灌注也可应用。静脉给纳洛酮的同时也可口服活性炭。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
丙戊酸钠为抗癫痫药。
丙戊酸最可能的作用机制是通过增强r-氨基丁酸(GABA)的合成或其代谢来增强GABA的抑制作用。
有报道称在体外实验中,丙戊酸钠可以刺激HIV的复制,但对HIV感染者的外周血单核细胞的研究显示,丙戊酸钠并不具有诱导HIV复制的促有丝分裂效应。事实上,丙戊酸钠对HIV复制的影响结果不一,且变化数量不大,似乎与药量无关,且尚无在人体的研究记录。
药代动力学丙戊酸钠的半衰期一般为8-20小时。在儿童可能更短。
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该根据游离的丙戊酸钠血药浓度来调整剂量。
据报道丙戊酸钠血药浓度的有效治疗范围是40-100mg/L(278-694mmol/L)。此范围的大小因取血的时间及是否联合用药而异。游离(非结合)的药物浓度通常占总血药浓度的6%-15%。当血药浓度高于治疗范围时,不良反应出现的机率增大。
丙戊酸钠的药效(或治疗效果)并不完全与总的或游离(非结合)态药物浓度相关。
贮藏低于30℃密闭保存。请远离儿童放置。
包装玻璃瓶装300ml/瓶/盒。
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