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气压试验就是将试验样品放入试验箱(室),然后将箱(室)内气压降低到有关标准规定的值,并保持规定持续时间的试验。其目的主要用来确定元件、设备或其他产品在在贮存、运输和使用中对低气压环境的适应性。
概述低气压试验是以往传统电力系统二次设备型式检验中容易被忽视的环节之一,而其目的在于用来确定被试设备在储存、运输和使用中对低气压环境的适应性。在数字化变电站建设全面展开的今天,不少智能变电站选址在高原地带,高海拔对各类装置带来的“高原反应”引起大家对低气压试验的重视。
对于低气压试验,通常有低温低气压和高温低气压两种方式,在海拔3000m(70kPa)的地带,主要出现的是低温环境,故采用低温低气压试验考察设备对低气压环境的适应能力。
按照《GB/T 2423.24-2008》中温度、气压和持续时间的优选组合规定,选择一40℃,70kPa,持续2h的方案。被试设备不包装、不通电置于低气压试验箱,箱体以不超过1℃/min的速率降至一40℃并达到稳定,再以不超过10kPa/min的速率将试验箱内压力降至70kPa。温度和气压均达到稳定后将被试设备通电,并检测相关功能性能。试验后切断设备电源,将试验箱气压以不超过lOkPa/min的速率恢复至正常大气压,再以不超过1℃/min的速率将试验箱温度恢复至常温。开箱后检查被试设备外观及电气、机械性能。1
试验1.设备要求
气压试验箱(室)应具有足够的空间以容纳试验样品,并能进行气压和温度控制,能以不超过15kPa/min的速率将气压降至目标压力值,在预定的时间内保持气压。
2.试验方法
将试样置于气压试验箱内,以不超过15kPa/min的速率将气压降至65kPa(±5%),按预定时间、温度持续保压,达到规定的时间后,再以不超过15kPa/min的增压速率充入符合试验室温度的干燥空气至恢复到初始状态。按有关标准规定,检查包装及内装物的损坏情况,并分析试验结果。
3.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主要包括低气压值、低气压试验持续时间、试验舱内的温度和重复试验的包装件数量等方面。
当空运时,如果采用的是增压仓飞机,或者采用非增压仓但飞机飞行高度不超过3500m,在进行低气压试验时气压值可采用65kPa。
当非增压仓飞机的飞行高度超过3500m时,运输包装件低气压试验的气压值及温度参数可按图选取。
试验持续时间可在2、4、8、16小时内选取。
标准低气压所依据的标准有:
GB2421-19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
GB/T2423.25-199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Z/AM:低温/低气压综合试验方法》
GB/T2423.26-199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Z/BM :高温/低气压综合试验方法》
GB2423.27-2005《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Z/AMD:低温/低气压/湿热连续综合试验方法》
GB2423.27-2005《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Z/AMD:低温/低气压/湿热连续综合试验方法》
GB/T2424.15-199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温度/低气压综合试验导则》
GB T 2423.21-199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M 低气压试验方法
GJB 150.2-19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低气压(高度)试验
目前能进行低气压试验的实验室有一通检测实验室、环境可靠性与电磁兼容试验服务中心、航天环境可靠性试验与检测中心、航天三部等。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杜强 - 高级工程师 -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