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料酒的类别、定义和种类。
本标准适用于酒精(乙醇)含量为0.5%~60%(V/V)的饮料酒。
分类原则凡属于国际通畅型酒种,均积极等效或非等效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
密切结合我国酿酒工业实际,突出民族特色。
凡传统型酒种,均尊重我国民族的传统习惯,科学总结其共性,加以归类。
较全面地反映我国当前酿酒行业现状,并规划今后酿酒工业的发展蓝图。
既坚持与国家的现有法规、管理条例相适应,又坚持其合理性,改变现有归类中不正确部分。
坚持科学、系统和连贯性的原则,尽量完善,宜粗不宜细。
主要根据不同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进行分类。
类别发酵酒(酿造酒)fermented alcoholic beverages
范围:适用于淀粉质(或糖质)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酒。
定义:以粮谷、水果、乳类等为原料,主要经酵母发酵等工艺制成的、酒精含量小于24%(V/V)的饮料酒。
啤酒beer以麦芽(包括特种麦芽)为主要原料,加酒花,经酵母发酵酿制而成的,含二氧化碳的、起泡的、低酒精度[2.5%~7.5(V/V)]的发酵酒(低醇啤酒酒精度除外)。啤酒大类分为:
a) 熟啤酒:经巴氏灭菌的啤酒。
b)生啤酒:不经巴氏灭菌,而采用其他方式除菌达到一定生物稳定性的啤酒。
c)鲜啤酒:不经巴氏灭菌的新鲜啤酒。
浓色啤酒:色度为15~40EBC单位的啤酒。
按原麦汁浓度分为:
a) 高浓度浓色啤酒:原麦汁浓度大于13%(m/m)的浓色啤酒;
b) 低浓度浓色啤酒:原麦汁浓度等于或小于13%(m/m)的浓色啤酒。
黑啤酒:色度大于40EBC单位的啤酒。
特种啤酒:在原辅材料或生产工艺方面有某些重大改变,使其改变了上述原有啤酒的风味,成为独特殊性风格的啤酒。如:
a) 干啤酒(高发酵度啤酒):实际发酵度在72%以上的啤酒;
b) 低醇啤酒:酒精度为0.6%~2.5%(V/V)的啤酒。;
c) 小麦啤酒:以小麦麦芽为主要原料(占总原料的40%以上),采用上面发酵或下面发酵酿制的啤酒;
d) 浑浊啤酒:在成品中含有一定量的活酵母菌,浊度为2.0~5.0EBC单位的啤酒。
e) 冰啤酒:在酿制过程中经过冰晶化处理的啤酒。
葡萄酒wine以新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酒精度等于或大于7%(V/V)的发酵酒。
按酒中二氧化碳含量(以压力表示)和加工工艺分为:平静葡萄酒、起泡葡萄酒和特种葡萄酒三类。
平静葡萄酒: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小于0.05Mpa(0.5bar)的葡萄酒。
a) 干酒:含糖小于或等于4g/L或者当总糖与总酸(以酒石酸计)的差值小于或等于2g/L时,含糖最高为9g/L的葡萄酒。
b) 半干酒:含糖大于干酒,最高为12g/L或者总糖与总酸的差值按干酒方法确定,含糖最高为18g/L的葡萄酒;
c) 半甜酒:含糖大于半干酒,最高为45g/L的葡萄酒。
d) 甜酒:含糖大于45g/L的葡萄酒。
起泡葡萄酒: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05Mpa(0.5bar)的葡萄酒。
a) 当酒瓶中的二氧化碳压力在0.05~0.25Mpa(0.5~2.5bar)时,称为低起泡葡萄酒(或葡萄汽酒);当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35Mpa(3.5bar)[瓶容量小于0.25L,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8—01—16 批准1998—12—01 实施GB/T 17204—1998
0.3Npa(3.0bar)]时,称为高起泡葡萄酒。
b) 当二氧化碳全部来源于葡萄原酒经密闭(于瓶或发酵罐中)自然发酵产生时,称为起泡葡萄酒。
c) 高起泡葡萄酒按其含糖量分为:
天然酒:含糖小于或等于12g/L的起泡葡萄酒;
绝干酒:含糖大于天然酒,最高到17g/L的起泡葡萄酒;
干酒:含糖大于绝干酒,最高到32g/L的起泡葡萄酒;
半干酒:含糖大于干酒,最高到50g/L的起泡葡萄酒;
甜酒:含糖大于50g/L的起泡葡萄酒。
特种葡萄酒:按特殊工艺加工制作的葡萄酒。
a) 利口葡萄酒:在葡萄原酒中,加入白兰地、食用精馏酒精或葡萄酒精以及葡萄汁、浓缩葡萄汁、含焦糖葡萄汁等,酒精度为15%~22%(V/V)的葡萄酒;
b) 加香葡萄酒:以葡萄酒为酒基,浸泡芳香植物(或添加其浸提物)而制成的、酒精度为11%~24%(V/V)葡萄酒。
果酒fruit wine以新鲜水果或果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酒精度在7%~18%(V/V)的发酵酒。
果酒须按原料水果名称命名,以区别于葡萄酒。当使用一种水果作原料时,可按该水果名称命名。如:草霉酒、柑桔酒等。当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水果为原料时,可按用量比例最大的水果名称来命名。
参照葡萄酒的分类方法,分为平静果酒、起泡果酒和特种果酒三类(同3.1.2条)。
平静果酒按糖和总酸含量分为干、半干、半甜和甜果酒(同3.1.2.1条)。
起泡果酒按瓶中压力分为高起泡果酒、低起泡果酒或果汽酒(同3.1.2.2条)。
黄酒Chinese rice wine
以稻米、黍米、黑米、小麦、玉米等为原料,加曲、酵母等糖化发酵剂发酵酿制而成的发酵酒。
按原料分为稻米和非稻米两类。
稻米类黄酒:按加入的曲种分为麦曲和米曲类。
按酒中的含糖量又分为:
a) 干酒:含糖小于10g/L;
b) 半干酒:含糖大于干酒,最高到30g/L的黄酒;
c) 半甜酒:含糖大于半干酒,最高到100g/L的黄酒;
d) 甜酒:含糖大于半甜酒,最高到200g/L的黄酒;
e) 浓甜酒:含糖大于200g/L的黄酒。
非稻米类黄酒:按加入的曲种分为麦曲和米曲类。
按酒中的含糖量又分为:
a) 干酒:含糖小于10g/L的黄酒;
b) 半干酒:含糖大于干酒,最高到30g/L的黄酒;
c) 半甜酒:含糖大于半干酒,最高到100g/L的黄酒;
d) 甜酒:含糖大于半甜酒,最高到200g/L的黄酒;
e) 浓甜酒:含糖大于200g/L的黄酒。
其他发酵酒other fermented alcoholic beverages
除上述四种以外的发酵酒。
蒸馏酒distilled spirits
范围:适用于淀粉质(或糖质)原料经发酵、蒸馏酿制而成的酒。
定义:以粮谷、薯类、水果等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蒸馏、陈酿、勾兑制成的、酒精度在18%~60%(V/V)的饮料酒。
白酒Chinese spirits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蒸馏酒。
按不同生产工艺分为:
固态法白酒:采用固态糖化、固态发酵及固态蒸馏的传统工艺酿制而成的白酒。
按其曲种又分为:
a) 大曲酒:以大曲为糖化发酵剂酿制而成的白酒;
b) 小曲酒:以小曲为糖化发酵剂酿制而成的白酒;
c) 麸曲酒:以麸曲为糖化剂,加酒母发酵酿制而成的白酒;
d) 混曲酒:以大曲、小曲或麸曲等为糖化发酵剂酿制而成的白酒;
e) 其他糖化剂酒:以糖化酶为糖化剂,加酿酒酵母(或活性干酵母、生香酵母)发酵酿制而成的白酒。
半固态法白酒:采用固态培菌、糖化,加水后,于液态下发酵、蒸馏的传统工艺酿制而成的白酒。
液态法白酒:主要采用液态糖化、液态发酵、液态蒸馏而制成的白酒。
a) 传统液态法白酒:以大米、糖蜜等为原料,在液态下加入糖化发酵剂,采用边糖化边发酵,液态蒸馏酿制而成的白酒;
b) 串香白酒:以液态法生产的食用酒精为酒基,利用固态法发酵的酒醅(或特制的香醅)进行串香(或浸蒸)而制成的白酒;
c) 固液勾兑白酒:以液态法生产的食用酒精为酒基,用固态法白酒进行勾调而制成的白酒;
d) 调香白酒:以液态法生产的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呈香、呈味物质调配而成的白酒。
再下一个层次涉及到产品,可按香型进行分类。
白兰地brandy以新鲜水果或果汁为原料,经发酵、蒸馏、贮存、调配而成的、酒精度为38%~44%(V/V)的蒸馏酒。
按不同原料分为:
葡萄白兰地(简称:白兰地):以葡萄汁、浆、皮渣为原料,经发酵、蒸馏、于橡木桶中贮存陈酿至少两年的白兰地。
水果白兰地:以新鲜水果为原料,经全部、部分发酵或用食用酒精(或其他酒)浸泡、蒸馏制成的白兰地,在白兰地名称前须冠以水果名。
威士忌whisdy以麦芽、谷物为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贮存、调配而成的,酒精度为40%~44%(V/V)的蒸馏酒。
按不同原料分为:
麦芽威士忌:全部以大麦麦芽为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在橡木桶贮存陈酿至少三年,具有来自原料和加工工艺香气、滋味的威士忌。
谷物威士忌:以各种谷物(如:黑麦、小麦、玉米、青梨、燕麦)为原料,经糊化、糖化、发酵、蒸馏,在橡木桶贮存陈酿至少三年的各类谷物威士忌。
调配威士忌:是用各种单体威士忌(麦芽威士忌、谷物威士忌)按一定比例混合、调配而成的威士忌。
俄得克(伏特加)vodka以谷物、薯类或糖蜜等为原料,经发酵、蒸馏制成食用酒精,再经过特殊工艺精制加工制成的、酒精度为38%~40%(V/V)的蒸馏酒。
老姆酒(朗姆酒)rum以甘蔗汁或糖蜜为原料,经发酵、蒸馏,在橡木桶贮存陈酿至少两年,酒精度在45%~55%(V/V)的蒸馏酒。
其他蒸馏酒other distilled spirits除上述蒸馏酒以外的蒸馏酒。
配制酒(露酒)integrated alcoholic beverages
范围:适用于各种再制酒。
定义:以发酵酒、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已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按添加物来源分为:
植物类配制酒(植物类露酒)integrated alcoholic beverages from plants
利用食用植物的花、叶、根、茎、果为香源及营养源,经再加工制成的、具有明显植物香及有用成分的配制酒。
动物类配制酒(动物类露酒)integrated alcoholic beverages from animals
利用食用动物(包括皮、角、骨、脏器等)及其制品为香源及营养源,经再加工制成的、具有明显动物有用成分的配制酒。
动植物类配制酒(动植物类露酒)integrated alcoholic beverages from plants and animals
同时利用动物、植物有用成分制成的配制酒。
其他类配制酒(露酒)other integrated alcoholic beverages
以不同酒种直接混合、调配,或加入果汁、食品添加剂、充二氧化碳再制成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