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方法是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中遵循或运用的、符合科学一般原则的各种途径和手段,包括在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开发推广等科学活动过程中采用的思路、程序、规则、技巧和模式。在心理学中,主要是指利用科学思维从事科学研究,从而得出所研究对象的本质和规律。
科学思维利用科学方法来研究事物的本质及规律,科学思维是首要前提。一般来说,在心理学中科学思维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
(1)决定论(determinism)
决定论是指,任何事件都有其原因。对心理学研究而言,决定论意味着所有人类行为背后都有其原因。例如,儿童说谎这种行为背后,就有着来自儿童自身、家庭和学校环境等方面的原因。
(2)可揭示性(discoverability)
可揭示性是指,使用科学的方法能够揭示事件的原因。对于心理学研究来说。,这意味着人类行为的规律性可以通过科学的方法揭示出来。找到行为的原因之后,心理学家可以预测人类的行为。
(3)客观性(objectivity)
客观性是指,研究结果不受研究者的影响。与客观性密不可分的就是可重复性(repeatability),其含义是别人可以在相同的实验条件下重复研究结果。
(4)数据驱动(data driven)
数据驱动是指,研究者希望自己的研究结论能够有客观数据的支持,而这些数据是采用系统的程序所收集的。
(5)经验主义的问题
经验主义(empiricism)是指,通过直接观察或经验获得知识的过程,它区别于基于逻辑推理而非直接经验的理性思考。
科学方法的特点科学方法是人类所有认识方法中比较高级、比较复杂的一种方法。它具有以下特点:
(1)鲜明的主体性,科学方法体现了科学认识主体的主动性、创造性以及具有明显的目的性;
(2)充分的合乎规律性,以合乎理论规律为主体的科学知识程序化;
(3)高度的保真性,以观察和实验以及他们与数学方法的有机结合对研究对象进行量的考察,保证所获得的实验事实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4)系统的观察和经验1
科学方法的层次科学方法是人们为获得科学认识所采用的规则和手段系统。它是科学认识的成果和必要条件,可分为三个层次:
(1)单学科方法,也称专门科学方法;
(2)多学科方法,也称一般科学方法,适用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一般方式、手段和原则;
(3)全学科方法,是具有最普遍方法论意义的哲学方法。
科学研究方法一般步骤所谓科学的研究方法,很明显就是科学工作者在从事某项科学发现时所采用的方法,这个过于简单的说明对我们没有多大帮助。能不能对这个问题作出更详细的说明呢?好吧!我们可以描述一下这个问题的一个理想答案。
(1)在进行科学研究时,应当首先认识到问题的存在。
例如,在研究物体的运动时,首先应当注意到物体为什么会像它所发生的那样进行运动,亦即物体为什么在某种条件下会运动得越来越快(加速运动),而在另一种条件下则会运 行得越来越慢(减速运动)。
(2)要把问题的非本质方面找出来,加以剔除。例如,一个物体的味道对物体的运动是不起任何作用的。
(3)要把你能够找到的、同这个问题有关的全部数据都收集起来。在古代和中世纪,这一点仅仅意味着如实地对自然现象进行敏锐观察。但是进入近代以后,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因为人们从那时起已经学会去模仿各种自然现象,也就是说,人们已经能够有意地设计出种种不同的条件来迫使物体按一定的方式运动,以便取得与该问题有关的各种数据。
例如,可以有意地让一些球从一些斜面上滚下来;这样做时,既可以用各种大小不同的球,也可以改变球的表面性质或者改变斜面的倾斜度,等等。这种有意设计出来的情况就是实验,而实验对近代科学起的作用是如此之大,以致人们常常把它称为“实验科学”,以区别于古希腊的科学。
(4)有了这些收集起来的数据,就可以作出某种初步的概括,以便尽可能简明地对它们加以说明,亦即用某种简明扼要的语言或者某种数学关系式来加以概括。这也就是假设或假说。
(5)有了假说以后,你就可以对你以前未打算进行的实验的结果作出推测。下一步,你便可以着手进行这些实验,看看你的假说是否成立。
(6)如果实验获得了预期的结果,那么,你的假说便得到了强有力的事实依据,并可能成为一种理论,甚至成为一条“自然定律”。
具体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心理学研究常常采用两种研究途径1:
(1)描述性研究(descriptive study)
指在自然状态下收集数据,对现象进行系统描述,以揭示可能不被人们注意的某种模式和联系。其不仅包括标准化的自然观察、问卷调查或访谈,还包括相关研究、非干预性的个案研究以及定性研究等。描述性研究的共同特点是,只对某种现象进行客观记录和描述,而并不改变其现状。
(2)实验研究(experimental study)
实验研究是对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感兴趣。这种方法的特点是,系统操纵或改变一个变量,观察这种操纵或改变对另一个变量所造成的影响,再此基础之上揭示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与下文中控制变量法有关。
种类及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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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当然,任何理论或自然定律都不是最后定论。这一过程会一次又一次地重复下去。新的数据,新的观察和新的实验 结果将不断出现,旧的自然定律将不断为更普遍的自然定律所替代,因为这些新的定律不但能说明旧定律所能解释的各种现象,而且还能说明旧定律所不能解释的一些现象。以上这些,正如我已经说过的,它是一种理想的科学研究方法,在真正的实践中,科学工作者并不需要像做一套 柔软体操那样一步一步地进行下去,而且他们通常也不这样做。比起旁的事情来,像直觉、洞察力甚至运气这一类因素常常起很大的作用。在整部科学史中充满了这样的例子。有不少科学家仅仅根据很不充分的数据和很少一点实验结果(有时甚至一点实验结果也没有),便突然灵机一动,得出了有用 的、合乎事实的论断。这样的论断,如果按部就班地通过上述理想的科学研究方法进行,就可能要用好几年的时间才能得到。例如,凯库勒就是在邮车上打瞌睡的时候,突然领悟到苯的化学结构的。洛维则在半夜醒来的时候,突然得到了关于神经刺激的化学传导问题的答案。格拉泽却由于无聊地凝视着一杯啤酒,才得到了气泡室的想法。最为人知的则是17世纪的科学家与数学家牛顿有一天看到苹果落在地上,好奇心油然而生,才创立了万有引力理论。然而这是不是说,一切都是凭好运气得来的,根本不需要动脑筋去思考呢?不,绝对不是的。这样的“好运气”只 那些具有最好领悟力的人才会碰上,换句话说,有些人之所以会碰上这样的“好运气”,只是因为他们具有十分敏锐的直觉,而这种敏锐的直觉则是依靠他们丰富的经验、深刻的理解力和平时爱动脑筋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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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磊 - 副教授 - 西南大学心理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