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社会学是研究住宅与社会中的人口、家庭、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等因素相互关系的社会学分支学科。
简介住宅社会学是用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在广阔的社会生活领域里研究住宅问题的一门科学。它研究住宅与社会之间的各种联系。
住宅短缺是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之一。大量的社会问题,包括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住房政策及管理体制、人口问题、婚姻家庭、职业分布、社会就业、社会消费构成、社会组织、社会变迁、社会心理、人际关系、犯罪问题、城市规划与住宅设计、环境、交通与公共设施等,都与住宅问题息息相关。1
研究内容及目的住宅社会学主要研究:
①住宅建设同社会、经济因素的关系,住宅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②城市住宅的社会环境及住宅的规划和管理;
③不同居住对象(青年和学生、老年、伤残者、复婚家庭等)对住宅的不同需求;
④居民的人际交往和邻里关系,以及住宅造成的社会隔离问题;
⑤住宅政策和居住法;
⑥住宅建设的规模和发展趋势的预测。
研究的目的在于向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情报和可行性研究结果。以便选择解决住宅问题的最佳方案,有效地满足人们对住宅日益增长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起源和发展18世纪以后,欧洲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城市人口剧增,住宅不足、居住拥挤、环境恶化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K.马克思的《资本论》和F.恩格斯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1845)都揭示了这种状况。恩格斯的《论住宅问题》(1872~1873)就是研究当时资本主义社会住宅社会问题的一部代表作。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欧洲国家的学者在城市理论的框架内提出了解决住宅社会问题的一些设想。
1898年英国学者E.霍华德提出“花园城市”理论,主张在大城市周围建立一连串的花园城,把大城市多余的人口疏散到花园城市中去,以减轻城市人口压力,缓和城市住宅供求矛盾。
1922年,出生于瑞士的法国建筑师、城市规划师和画家L.科比西埃在《现代城市》一书中,提出用发展高层建筑的办法来争取生存空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资本主义国家都制订了大规模的住宅修建计划,在战争的废墟上兴建大量住宅。这种社会需要和实践,促进了住宅社会学的发展。
1978年,在印度新德里召开的国际建筑研究与文献委员会会议上,正式为住宅社会学命名并成立工作小组,以加强国际间有关住宅社会学的合作研究。会议提出开展:
①住宅建设和居住区规划研究;
②住宅建设的重大社会经济因素的相互关系研究;
③住宅建设预测研究;
④居住区的良好社会环境研究。
1981年4月,在伦敦召开的国际住宅和城市问题研究会议上通过的《住宅人权宣言》,进一步明确把住宅问题的研究从经济、建筑学扩大到社会学领域。
联合国规定1987年为国际住宅年,呼吁为无家可归者提供住房。美、法、苏、日等国都设置有住宅社会学研究机构,并展开了许多应用课题研究。法国建筑科学研究中心的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小组着重研究度假房屋问题;苏联中央住宅研究设计院住宅社会学研究室所论证的住宅发展远景课题,已被政府采纳,作为制订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划的依据。发展中国家开展住宅社会学研究较早的印度,已完成几十项有关住宅社会经济的调查研究。
功能住宅问题涉及每一个人和家庭,住宅社会学的研究,对于实现人的基本权利,提高生活质量,保障社会秩序和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都有重要作用。
住宅社会学研究在诸多问题上与多门学科相交叉,它是介于建筑学、规划学、经济学、消费学、美学、人类学、生态学之间的边缘学科,同时又与人口社会学、家庭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环境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等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中国的住宅社会学研究
在中国,20世纪20年代就对住宅的社会问题进行过研究。
1929年吴景超的《都市社会学》和1934年邱致中的《实用都市社会学》两书,探讨了城市规划与住宅区域等问题。
70年代末,对住宅的研究重点转移到住宅的经济理论与管理体制方面。
1983年12月,费孝通在中国住宅问题研究会上提出“开展对住宅问题的社会学研究”倡议。
1984年孙金楼等著的《住宅社会学》一书出版。
1985年10月正式成立住宅社会学学术委员会,并对住宅与社会相互关系、居住环境的改善、住房制度的改革等课题开展了研究。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胡建平 - 副教授 - 西北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