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学习和榜样行动,减少了阻止个体以某种方式行动的内心限制,解除了约束。由榜样解除内心约束就是行为的感染。
感染在从众现象中,个体想要以某种方式行动,但由于群体以另一种方式行动,因而使个体处于心理冲突中。然而,也有个体想要以某种方式行动,但感到内心有些犹豫或束缚,阻止个体这样做。当他看到群体中有人以他想要做的方式行动后,于是他便跟着以这种方式行动。显然,观察学习和榜样行动,减少了阻止个体以某种方式行动的内心限制,解除了约束。由榜样解除内心约束就是行为的感染。
人们早就注意到了行为感染的过程。社会学家曾用“感染”的观点,描述了暴徒们的行为,例如,流氓团伙。雷德尔(Redl)提出了一个有关“行为感染”的更为简明的定义。他指出,在感染发生之前,必须存在四个条件:①观察者受到激励,想要以一定的方式行动;②观察者知道如何完成这种行为,但是没有完成它;③观察者看到了一个榜样完成了这种行为;④观察了榜样之后,观察者完成这种行为。我们认为,从一般意义上说,感染是对某种心理状态的无意识、不由自主的屈从;在个体意义上说,感染是通过言语、表情、动作及其他方式引起他人相同的情绪和行为,这里主要是情绪的传递。
情绪的感染是在无压力的条件下产生的,是一种无意识的和不由自主的屈从,感染者往往产生与发出刺激者相同的情绪,即这是一种情绪上的从众现象。而行为的“感染”不同于从众在于,感染中涉及的冲突发生在个体观察榜样之前,而在从众范式中,冲突发生在个体观察榜样之后。但无论情绪还是行为感染,都是在受感染者和发出刺激者有相近的背景情况,并在理智制约下完成的。
惠勒等人的研究表明,被试在观察了一位榜样实施侵犯性行为之后,与没有榜样的情况相比,更有可能出现侵犯性行为。在惠勒等人所做的一系列研究中,实验者让“助手”使一部分被试愤怒,而不使另一部分被试感到愤怒。接着指使第二个实验的“助手”攻击第一个“助手”,即引起被试愤怒的“助手”,让被试观察第一个“助手”受到攻击的情况。最后,允许被试攻击第一个“助手”。结果表明,看到过侵犯性榜样的愤怒被试比没有看过榜样的愤怒被试,更具有侵犯性。愤怒了的被试本来就想攻击使其愤怒的“助手”,但感到有约束而而不能这样做。榜样的行为减了这种约束,于是愤怒了的被试就更有可能实施侵犯性行为。
当实验合作者增多时,观望者的百分比亦迅速增加。这个研究结果表明,在一个有限范围内做出某一特定行为的人的比例越高,行为感染的效果就越明显。
西格尔曼(Sigelman)等人研究了违反法律的“感染”效果。他们观察了驾驶员在街道拐角处的行为。这些街道拐角竖着交通禁令标志,即禁止在红灯时向右拐。一种条件下,有一位穿制服的权威人物站在拐角边;另一种条件下没有这么一位权威人物在场。通过拐角的驾驶员有的可以观察到一个榜样进行一次违反交通法的右转弯,有的就看不到这么一个榜样。当有一位权威人物在场时,违反交通法的右转弯就很少出现。然而,一位触犯交通法的榜样会减少权威人物在场时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跟着榜样向右转弯的驾驶员就多。如果从行为“感染”的角度来解释,被试本来是想右转弯的,但由于一个权威人物在场,使他对自己有所抑制,但榜样的行为减少了这种抑制,行为“感染”就发生了,被试按照榜样的样子进行了非法的右转弯。1